大多數人都不喜歡受規矩所束縛,但如果人的生活沒有規矩作為規範,人會不知所措,無所適從;這是一個矛盾現象。事實,有人的社會就有法律。猶太人的法律有六百多條,耶穌卻說法律只有兩條:「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路 10 : 27-28)。
  
  法律有它的價值,它提供一個簡單分辨對錯的準則。由於大部分人都需要遵守這些準則,因此法律控制了人的生活。如果人過分著重法律表面的字眼,而忽略法律背後的精神或意義,這樣,法律不但不能幫助人成長,更會成為絆腳石。
  
  保祿宗徒在迦拉達書提醒信眾的,就是這一點:不是法律使人成全,而是法律背後的天主。無怪乎耶穌強調「愛主愛人」的重要性。
  
  耶穌說過祂來不是為廢除法律,而是為成全(瑪 5 : 17)。在耶穌所強調的愛主愛人的原則下,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去反省規矩條文背後的精神,再配合時代的徵兆,使今日的規矩更適合時宜,答覆現代社會的問題和需要。
  
  
  上主,求你賜予我們守法的智慧,好明智地、自由地在生活中滿全愛主愛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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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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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您,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您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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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祈禱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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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願年青夫婦 
		   從父母親及其他家庭 樹立的榜樣和協助中, 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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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傳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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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願主教團 恢復對職責互通的關注 
能促進地方教會協調合作, 拓展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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