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羅馬書保祿說:「為救我的兄弟,我血統的同胞,就是被詛咒,與基督隔絕,我也甘心情願。」福音中耶穌也作了個比喻:誰的兒子或牛掉在井裏,就算是在安息日,那有不立刻拉他上來的呢?相信只有法利塞人愛法律大於愛人,把法律凌駕於人的價值之上。所以他們對病患者無動於衷,對耶穌的發問也只能默然不語。
人的價值在天主眼中最為珍貴(詠8),大於物質價值、法律價值、規條價值、名譽價值。即如耶穌說的:人還能拿甚麼作靈魂的代價(路12:20)?一切都是為人而設,而不是人為了安息日。人子更是安息日的主(路6:5)。
但我們不要一面倒的見笑法利塞人,要反省自己是否也受很多規條限制而忽略了人的價值。例如:在學校學生遲到,我們是否只管責備而忽略了背後的原因?我們是否輕看社會中的妓女、游閒的及不務正業的人?也許我們的心態與法利塞人沒有兩樣。法利塞人細心觀察耶穌的言行,只為蒐集缺失,好提控他。對需要關懷的可憐人,他們一點同情心也沒有。
主,不要讓我重蹈法利塞人的覆轍。主,開我的眼睛,讓我看見身邊兄弟的困難;開我的耳朵,讓我聽到他們的困惑;開我的心,讓我反省我的生活態度,體察別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