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經常致力改變猶太人和跟隨祂的人的固有想法,例如改變他們對梅瑟法律、家人關係及對「選民」這概念的看法;改變他們對罪人、婦女、病人、被擯棄者或弱勢社群的態度;建議他們從一個更高的層次了解一切。
就以山中聖訓為例,耶穌在闡釋法律時,把標準提高:惱恨等同殺人般嚴重。浪子回頭的故事是另一個例子。耶穌還賜下一條新誡命:我們不但要愛人如己,更要彼此相愛如祂愛了我們一樣。
如果我們了解這一點,便能明白今天的福音。耶穌無意拒人於外,祂不是來廢除法律,第四誡要求我們孝敬父母,耶穌一定遵行。耶穌來是為滿全法律,其方法是給我們展現一個更高的標準。因此,基督徒不但要重視血肉親情的關係,更要重視教會的信德團契關係。
主耶穌,請賜我們聖寵,好能更新和聖化我們彼此間所有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