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
(星期 五 )
追思亡者
第一式
智慧篇 3:1-6,9
聖詠 116[114,115]:5-6,10,15,16-17
羅馬書 6:3-9
若望福音 11:17-27

第二式
依撒意亞先知書 25:6-10
聖詠 23[22]:1-3,3-4,5,6
默示錄 21:1-5
若望福音 6:51-58

第三式
達尼爾先知書 12:1-3
聖詠 42[41]:3,5;43[42]:3,4,5
默示錄 14:13
瑪竇福音 25: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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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思亡者的彌撒讀經,可由多篇聖經選讀中隨意取捨;唯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把經文摘錄為三式。本文作者取第三式經文作反省:

親友離世,難免使人沮喪傷心。教會訂今天為追悼亡者節,信徒不但為亡者求安息,也可藉此舒解思憶。

瑪竇福音記載了耶穌的末世教訓。一開始,耶穌便告訴人,祂第二次來臨時的景況:將會有天使陪同一起,在自己的光榮中(瑪25:31),但祂卻沒有說出時間,只說出再來是為了審判人和審判的標準。

耶穌再來時審判人的標準,是根據人在世時所行的愛德行為,這行為就是為兄弟姊妹服務。耶穌舉了一些例子:餓、渴、赤身露體、患病和坐監;為這些兄弟姊妹服務,只是將愛情表現出來的部分例子。這是在日常生活中,可具體表達的人與人之間的愛情。

在現代生活�堙A我們可能沒有直接地給貧困的人食物、水、衣服等等,耶穌所舉的例子,是指那些弱小的,最卑微的人;他們不被放在眼內,不能分享社會財富或生產成果;那些因政治或言論等因素而受壓迫坐牢,受到不公義對待的人。這些都是我們關心和服務的對象。

假如我們遵守耶穌的訓導,在生活上愛人如己,那麼,在我們離世時,就可堂而皇之接受耶穌的判決,得享永遠的生命(達12:2)。



仁慈的天主,請祢幫助我,在去世的時候,是在祢內,使能分享耶穌的救恩,因為祢曾說過,「凡在主內死去的,是有福的」(默14:13)。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那些致力於醫學研究者
以及從事立法活動者
能永遠懷有對於人類生命深刻的尊重,
從生命開始的那一刻直到它自然結束。

註解

福傳意向
願在朝鮮半島上,
和解與和平的精神能夠增長。

註解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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