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作證,就是為主而接受挑戰。若要知道一條鐵是否堅硬,不會生�蛂A唯有用鎚來敲擊,用水來淹浸。若要看一塊玻璃是否易碎,便要用鎚或槍擊,來試試它。正所謂:真金不怕紅爐火;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同樣,見證基督的信仰,說它怎樣怎樣的好,也不能避免要在試煉中,才能顯示出來。試煉就是挑戰,試煉就得吃苦頭。所以,做基督徒,真的要常常有心理準備, 無條件的為主作犧牲。那就是準備好為主作見證:付出、服務、貢獻、吃苦,甚至獻上自己的性命。為小耶穌致命的嬰孩是這樣,照顧近人的撒瑪黎雅人也是這樣,全球各地都有教友是這樣。
他們要承受試煉或迫害來為主作證,因為迫害他們的人,不認識父,也不認識子。不然,他們「決不致於把光榮的主釘在十字架上」(格前2:8)。也許,要知道自己認識耶穌有多少,可從自己愛耶穌有多少來考量。因為誰若認識天主是愛,定會以愛還愛。
主,教我愛祢之深,足以令我不惜付出,為祢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