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外乎人情
法利塞人看見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吃,便來控訴,說他們觸犯了安息日的法律規條,作了安息日不許作的事。耶穌卻不認同,祂憐憫門徒的需要,給他們答辯。耶穌不是護短,只是據理力爭,因為安息日是為人而立的,而非人為安息日。
耶穌引用了三個聖經實例,來證明門徒沒有違規:1、達味逃難,與同他一起的人捱餓,吃了原不准他們吃的祭品;事後天主仍舊接納達味,立他為王。體恤義人在困厄中的需要,原是法利塞人崇尚的精神。2、在安息日,司祭在聖殿�堣u作,為人民獻祭,是法利塞人許可的。換句話說,只要是為天主為人民服務,就符合守安息日的精神。3、守安息日的精神,不外乎歐瑟亞先知的教訓:「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歐6:6);法利塞人既承認歐瑟亞是先知,見門徒捱餓,而不准他們掐麥穗吃,不是在實行天主托先知宣講的仁愛。
最後,耶穌指出「這�埵酗騆t殿更大的」,喻意自己就是法律,也是凌駕於一切法律之上,眾心所望的默西亞。
主耶穌,祢以仁愛主宰一切,教我們像祢,使世界更充盈祢的仁愛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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