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前,教會以聖灰禮展開了慶祝基督死而復活逾越奧蹟的四十天準備期,亦藉此幫助信友對人性軟弱與罪過的反思。
肋未紀選經的後七節中,用上了十六次的「不可」或「不要」,告誡天主子民這些行為在天主眼中不能接受。但說到底,若只憑完全遵守這些誡命,即可達到選經首節所指的成聖,似乎來得太輕鬆,因為只是避免犯過,略帶消極的牽制於法律之下。
若說基督所立的新約圓滿了舊約的法律,今天的福音,正好顯示了這效果:人不再生活在「不可」與「不要」中,而是自由地、不受誡律限制地,將創造主早植於人心底的愛,藉行為彰顯在有需要的兄弟姊妹身上。這也正是今天福音指出的,將會是末日審判的標準。若反思人性軟弱時,只朝向誘惑導致罪過這法律下的局限,略嫌消極,實應踏前一步,反思未能主動關愛近人的軟弱冷漠,已足以間接形成現世社會中的種種現象。
你們應該是聖的,因為我,上主,
你們的天主是聖的。 (肋19:2)
主,請助我們更主動的作祢愛的施行者,好更能接近祢的聖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