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若望在若望一書開首的部分說:「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1:8),不過,在今天的選段,我們聽到他說:「凡由天主生的,就不犯罪過……他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天主生的」。若望似乎前言不對後語,自相矛盾。
每當我們發現聖經好像有矛盾的地方時,必須細心反省,去體會作者真正要說的是甚麼。
若我們仔細研究整封書信要表達的思想,可以說,若望用了「罪」這個動詞,來表達兩個不同的意念 ── 「犯罪」和「過有罪的生活」。雖然我們有可能「犯罪」,並不表示我們必定是在「過有罪的生活」。
由於我們的確時不時會犯罪,耶穌賦予教會權柄去寬恕真心懺悔的人。真心痛悔包括決志不再犯罪或不再犯相同的罪。過有罪的生活完全是另一回事:表示人毫無悔意,繼續犯罪。
主耶穌,請賜我們真心懺悔,決志定改的恩寵。求祢不斷指引我們,幫助我們度聖善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