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長老自恃社會身分和地位,更仗恃對法律的權威,險些兒奸計得逞,串謀「合法地」以其謊言的作證,奪去一條寶貴的性命;更甚者是令受害人名聲受到污衊,蒙上作為女性最不恥之罪名。濫用了的作證權利成了黑暗與人性私慾惡念的工具,還幸在正義的上主跟前,邪惡終無所遁形。
緊接上文處理犯姦淫時被補的婦人事件,耶穌無懼法利塞人的質詢,主動為自己作證:「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法利塞人的回應:「你的父在那�堙H」,正好顯示他們對這位眼前人就是真理與正義之光的無知,且仍停留於黑暗中。
社會上已有太多自恃身分及權威的證言,目的往往不外乎滿足一己的私慾。身為基督徒的我,可曾想過多少次也曾不自覺地參與其中,說出了不負責任的言論,忘卻自己作為世光地鹽的本質,成了福音真理的反見證;四旬期正好為我們提供了反省的良機。
主,唯有藉祢真理之光,可驅去我們心靈私慾的黑暗,踏上祢所指引的逾越之途,與祢共享復活的光榮。主,請作我步履前的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