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
( 六 )
常年期 第三十一週
斐理伯書 4:10-19
聖詠 112[111]:1-2,5-6,8,9
路加福音 1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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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諸聖節和悼亡節過後的這幾天裏,一些歷史悠久的天主教國家及宗教團體,會特別為記念他們自己的聖人而舉行另一個慶典。例如,耶穌會會為其修會的所有聖人舉行另一次的慶祝。

即使一個地方教會尚未有或只有很少被冊封的聖人,都值得這樣去舉行慶祝,因為有它的意義。

須知道,即使在我們死後,沒有人以我們為聖人來作紀念;即使在我們死後,教會沒有將我們列入聖品,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蒙召成為聖的。

藉著耶穌的復活,天主給所有人許下承諾:獲享永生,永遠與天主在一起。因著天主的恩寵及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贏得的救恩,我們可以享受這永恆的賞報,因為我們可以落實保祿的教導:「我賴加強我力量的那位,能應付一切」,特別是得到力量在信、望、愛德上站穩,直到耶穌再來審判的日子。



主,當我軟弱時,求祢作我的力量和希望,永遠愛我。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收容大量流浪者與難民的國家,
能獲得支持的力量。

註解:和平之聲

福傳意向
願在堂區裏,司鐸與平信徒共同合作,
為信友團體服務,不因沮喪的誘惑而放棄。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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