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的社會,人們喜歡談條件。大學給予學生一個有條件取錄的通知,假使他們在公開試考到足夠的分數就會錄取他們;小朋友跟家長說可以努力溫習考試,但如果考到十名之內,他要一款新的電子產品。
這些講條件的生活模式,在現今這物質主義、個人主義盛行的世代特別容易被套用到信仰上。就像福音中的其中一個人一樣,跟耶穌說他願意跟隨祂,但條件是先讓他去告別家人。這並不是說,我們要因著信仰而變得無情無義;相反地,我們是因著信仰而變得博愛,因為家人和陌生人都一樣值得我們去愛。另一方面,我們也可能會在向天主祈求時,定下一些條件:假使天主給予我這東西,我就會怎樣做云云。「但人怎能同天主講理?」天主給予的是白白的恩賜,信仰原本就不是要天主來就我們,而是應該能夠讓我們以信仰去改變生活。願我們都記起本月的總意向:在促進公共利益和建造社會的行動中,常以人的需要為中心。願我們都能跟耶穌說:「你不論往那�堨h,我要跟隨你。」
耶穌基督,求祢賜我們愛德,好讓我們都能摰誠地愛祢和我們的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