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德相伴婆母左右,生死相隨的故事,總是讓我非常感動。她的愛心讓她獲得了天主賜予的豐厚恩寵,以色列民的天主從此也成了她的天主。每當我仔細去體會盧德的答覆時,我想到了自己與天主的關係,我多麼願望也是如此忠信地活在與天主的愛情關係�堙C
耶穌時代的宗教領袖,把法律演繹為六百一十三條規誡,叫人遵從。可是,他們常爭論哪一條才是最大的。耶穌回答法學士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瑪22:37-40)。耶穌徹底地改變了本是猶太人受用,來自肋未紀19:18的第二條誡命;消除了狹隘的民族主義,將其拓展至在同一天空下,在同一位聖父�堙A人人都要實踐和享受的相親相愛。
一位活於民長時代的外邦女子對婆母所懷的愛,早已道盡耶穌宣講的愛的真諦。
主耶穌,求祢教導我們遵照祢的訓誨生活,為見證祢的愛,也為獲享豐盛圓滿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