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師和法利塞人將法律條文奉為圭臬,視之為取悅天主的德行,而耶穌卻在今天的福音中,借著嚴厲的訓言,呼籲我們要真正地愛身邊的弟兄姊妹,因為這才是法律的真精神和真正取悅天主的義德。
經師和法利塞人的弊病也存在於我們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中,我們都會注重滿全教會的法律規條,虔誠地祈禱、參與禮儀、小心翼翼地躲避犯罪,一心「聖潔」靈魂,可是,卻往往不能真正地去愛和接納自己身邊的某些弟兄姐妹。我們常常聽到愛人如己、忍耐、良善、寬恕等等的美好勸勉,卻又往往將之留在教堂內,鎖在聖經�堙A沒有踐行在生活中。這非取悅天主的真義德,而是追求虛假的自我聖潔與完美而已。
愛,在行動中體現。我們祈禱、參與禮儀的虔敬,應當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結出果實。我們的家庭、教會團體、工作場合和所處的社會,就是我們實踐愛德的場所,身邊每一個實實在在的弟兄姐妹就是我們要愛的對象。
主,請常常提醒我把愛具體地生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