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耶穌警告他們要認清做祂門徒的代價:要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耶穌不是叫他們不愛自己的父母及親人,而是要求做祂門徒的,認清優次所在。遇到矛盾衝突,人應該為著最高的價值,而犧牲次要的價值。
耶穌又教訓門徒在決定跟隨祂之前,必須徹底考慮自己的能力,是否具有足夠的決心和耐性,永遠背負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正如聖母、聖若望及幾位婦女,一直跟隨祂,直到十字架下,這就是最佳的榜樣。若半途而廢,抱憾終生,對己對人都無益處。
聖保祿宗徒在今天的羅馬書說:「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羅13:8)。的確,誰若懷著愛人的心,必定遵守所有的誡命,因為任何一條誡命都是命人去愛。所以,愛主愛人,是身為天主子女當守的誡命。
主耶穌,求祢以恩寵助佑我們愛天主又愛世人,全心遵從祢的教導,一直到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