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塞人是當時的宗教首領,是法律的守護人。他們來到耶穌面前,控告祂的門徒不遵守法律。這法律是梅瑟由天主領受的,是猶太人世代相傳的。對他們而言,不遵守法律就是做相反天主的事。若我們看這段福音的前半段,這些法利塞人提出的法律規條,都是指向外在的生活操練。耶穌的回答卻直指那些都是虛假的,因為人們忽略了其內在的真諦。
接著,耶穌運用了具體的例子,即孝敬父母,來說明人們的偽善。即使相隔千年,我們也很容易理解,真正的孝愛是在子女的一言一行,是從內心發出的。表現給別人看的孝順,建基在別人對自己的評價,結果可想而知。
福音中,耶穌引用先知的話:「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我們被召叫皈依天主,不只要在行為上,更要在心靈深處皈依。
天主,祈求祢賞賜我們,由內而外,向祢皈依的恩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