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一位法學教授,人餓得快要死了,是否可以吃大熊貓?教授的答案是肯定的,理由是,雖然大熊貓是國寶,但人是無價之寶。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眼裏單單只有律法或規定,沒有人性,就跟一臺冰冷的機器無異。律法的主要意義是幫助人,改善人的生活。耶穌並不是在否定一切,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或過去,而是為成全(參瑪5:17)。祂以己身來展現甚麼是成全 ── 愛。
如果基督徒只講,而沒有愛的行動,就成了發聲的鑼和發響的鈸。
有一位熱心虔誠的教友去參與彌撒,在四處無人的山路上,遇到一位暈倒的陌生人。教友犯難了:不知道是盡教友的本分去參與半年一次的彌撒,還是把人送到附近的醫院?教友祈禱分辨了一會兒,就果斷地選擇把人送進了醫院。讓我想到耶穌講的「慈善的撒瑪黎雅人」的故事。基督徒的成全之德就是愛,像天父一樣去愛形形色色,與我們完全不同的弟兄姐妹。
主耶穌,請賜我智慧認清事物的本質,能在一切人、事、物中效法祢的愛,去愛身邊的弟兄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