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 日 )
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申命紀 6:2-6
聖詠 18:2-4,47,51
希伯來書 7:23-28
馬爾谷福音 12: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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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穌時代,猶太法令已達到 613條之多。人們不可能全部記著和實行,只能選擇遵守更為重要的。但哪些是更重要的呢?這是困擾當時的猶太人的一個問題。所以那位經師問耶穌:「一切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條呢?」即哪一條是最重要的呢?今天的第一篇讀經,就是耶穌所引用的申命紀對「第一條」誡命的概括,它以「以色列,你要聽!」(Shema Israel)開頭。在猶太思想中,「聽」不只是聆聽和理解的內在活動,也是「聽從」,即在行動中服從。所以,欽崇唯一的真天主,意味著「全心、全靈、全意、全力」地愛祂。

怎樣具體地愛天主呢?耶穌給出的「第二條」誡命就是答案。後來耶穌用新誡命 — 彼此相親相愛 — 把這兩條最大誡命合而為一了,它突出了新約之法的天、人、我的三角關係,其連接點就是「如同我愛了你們」。我們可這樣表述這層關係:因為基督愛了我,且以同樣的愛愛著別人,所以我也應該以基督愛我的方式愛別人。



主,請使我們能忠實地履行祢的新誡命,好讓世人認出我們是祢的門徒。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祈願所有為失去子女
而悲痛的父母
能在團體中找到支持,
並從護慰者聖神那��
獲得內心的安寧。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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