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耶穌時代,猶太法令已達到 613條之多。人們不可能全部記著和實行,只能選擇遵守更為重要的。但哪些是更重要的呢?這是困擾當時的猶太人的一個問題。所以那位經師問耶穌:「一切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條呢?」即哪一條是最重要的呢?今天的第一篇讀經,就是耶穌所引用的申命紀對「第一條」誡命的概括,它以「以色列,你要聽!」(Shema Israel)開頭。在猶太思想中,「聽」不只是聆聽和理解的內在活動,也是「聽從」,即在行動中服從。所以,欽崇唯一的真天主,意味著「全心、全靈、全意、全力」地愛祂。
怎樣具體地愛天主呢?耶穌給出的「第二條」誡命就是答案。後來耶穌用新誡命 — 彼此相親相愛 — 把這兩條最大誡命合而為一了,它突出了新約之法的天、人、我的三角關係,其連接點就是「如同我愛了你們」。我們可這樣表述這層關係:因為基督愛了我,且以同樣的愛愛著別人,所以我也應該以基督愛我的方式愛別人。
主,請使我們能忠實地履行祢的新誡命,好讓世人認出我們是祢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