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禮儀問題 】 | |||
一內地網友問:信友在彌撒中念天主經時與主祭一齊舉手 | |||
記得多前年,我們尊敬的禮儀專家羅神父在談到有關禮儀問題時說過,允許信友在彌撒中念天主經時與主祭一齊舉手,羅神父的理由是禮規上沒有規定信友在念或唱天主經時要舉手,這是事實。可是羅神父說現在好像也流行,歐洲的國家唱天主經時都舉手。我們可敬的前教宗在《活於感恩祭的教會》52指出『禮儀絕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財產,它不是主禮的,也不是參禮者的。忠實地按禮儀的規範舉行感恩祭的司鐸,以及遵守此規範的信友,就是以靜默而有力的方式,證明人們對教會的愛』。同時《羅馬經書總論》42說:『為了天主子民的神益,應放棄一已的偏好或意見,而應……』
羅神父以現在很流行而推定信友可以在彌撒中唱天主經時可以與主祭一齊舉手,請問這樣的做法是否已得到了聖禮部的認可?我們教區百分之九十之上的神父不同意信友這樣做。他們認為禮儀是神聖的,不可以把它淪為純友愛的宴會。除非我們得到教會官方正式的文件,允許如此作。 我之所以提這樣的問題是因為給我們帶來了不少混亂,教友好像要這樣做,神父們說他們也不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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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盡神學小組答: | |||
要答覆此問題殊不容易,小組成員自覺並未有足夠的資格(或權威)去給予一個確切的答案,現只就問題作出小組的看法。
首先小組認同羅神父的看法,在禮規中並未有規定信友在唸天主經時的手勢,但我們相信羅神父並不是因為「現在流行」,而認同信友可以在唸天主經時舉手的。 回到問題的根本,其實問題是在唸天主經時,信友的手應處於甚麼「形態」才是最合適呢?又或我們想深一層,在《羅馬彌撒經書總論》中,有很多情況是沒有給予指示的,那我們又應怎樣辦呢? 要回答此一問題前,我們要了解彌撒並不是軍操,並不要求參與者有絕對劃一的姿勢。除禮規明確指示的姿態外,其他時候只要姿勢保持端莊,自然,不做作,便不會影響彌撒的進行。強行要求所有人的姿態一致,實無必要,也無助信友的參與。 我們想,如果信友在唸天主經時將雙手垂下,或作合什狀,並不會帶來任何異議,但此兩種「姿勢」在「原則上」也並沒有得到聖禮部的「認可」,為何此兩種「姿勢」沒有人異議,而「舉手」則招來反對呢? 我們推測,可能有些人以為「舉手」祈禱是司祭的「專屬」祈禱手勢,所以認為信友都同樣舉手祈禱是「僭越」了司鐸的職務,因以引起了爭議。 但「舉手祈禱」實際上是一種歷史悠久的祈禱姿勢,我們從古代的基督徒墓穴及教堂的壁畫中,都可以見到當時的基督徒都是以此種姿勢來向上主獻上他們的禱告;而直到今天,整個近東民族,不論是猶太人或穆斯林,仍然採用這種姿勢來祈禱。因此我們以為此種祈禱姿態在傳統和文化上都並未被視為一種司祭「專屬」的手勢,而是祈禱的「普通姿勢」。信友在祈禱時以此傳統的祈禱姿勢進行,本身並無不妥。 另外,天主經本身在彌撒中不是司祭的「專屬」禱告,它有別於「集禱經」或「感恩經」,是司祭代表會眾作出的禱告,因此在這等禱文時信友如同樣「展開雙手」則會被視為不當,因此等禱告「原則上」不是由信友直接作出。 因此原故,我們認為信友在唸天主經時舉手祈禱,只是信友積極參與祈禱的一種表現,所以並沒有需要禁示的必要。 而且據我們所知,在一些國家,如意大利,聖座已批准當地主教團的要求,明確容許任何信友(指當地信友)唸天主經時可自由選擇是否採用舉手的姿勢。 而在美國,在討論新的《羅馬彌撒經書總論》適應化時,主教團也曾討論過此一問題(舉手祈禱),最後仍維持原本經書的指示,即對天主經時信友的祈禱姿勢不加任何的要求,但也沒有作出禁止信友舉手祈禱的指示。 當然,有明確的批准就不須再作爭論,但在沒有得到明確認可時,信友是否可作此舉呢?我們認為應該是可以的,因此舉並無違反禮規,也看不到此姿勢有違禮儀神學的原則及傳統,所以為著信友的神益緣故,而接受合理的差異,我們想是無傷大雅的。 在此我們也想指出,祈禱姿勢應是一種真誠的表達,問題不單在姿勢本身,而更重要是在於心態,如信友只是希望自己「神職化」而舉手祈禱,這當然是不適當的。但如信友真的是透過這一古老而傳統的祈禱姿勢而得到神益,卻因誤會而被禁止,那為信友的神益和教會的共融都沒有益處。 附帶一提,《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60中規定「信友可依主教團的規定,跪下或站著恭領聖事。」但聖禮部已裁定,就算主教團已規定信友應站著領受聖體,司鐸也不可因信友跪著而不送與聖體。而聖禮部在二零零三年答覆美國芝加哥總主教有關領聖體後信友可否跪下感謝聖體默禱的查詢時,對《羅馬彌撒經書總論》43作了清晰的指引:
最後,我們要指出,我們所指的舉手祈禱是指傳統所說的「Orans」,而不是高舉雙手手牽手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