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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得救贖」和「得救」之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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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natius


Posted -
2005/12/9 上午 08:23:31

問:耶穌不是明明說:「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谷:十六,16)嗎?現在,我已經信耶穌了,也受洗了,因此,我確切知道,我死了之後,必要得救。但是,為什麼《天主教的信理》卻說:「若無天主特別的啟示,沒有人能以信仰的確信,知道自己已經是處於恩寵的境界。」(Denzinger,信理,802);也就是說,「信而受洗的,不必然得救」囉?

答:耶穌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但是,耶穌也明明說:「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天國。到那一天有許多人要向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因禰的名字說過預言,因禰的名字驅過魔鬼,因禰的名字行過許多奇蹟嗎?那時,我必要向他們聲明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吧!」(瑪:七,21-23)這些人因耶穌的名字甚至能驅魔行奇蹟,信心可夠大了吧(參瑪:十七,19-20)?而且他們依照常例,大概受過水洗,甚至可能也受過聖神的洗。但,依照耶穌親口的啟示,他們並不能得救。為什麼?因為「得救贖」(redemption)和「得救」(salvation),並不完全相同。其關鍵在於,得救贖是得救的先行條件,而得救是最後的得救贖。成義(justification)也是一樣:成義是得救的先行條件,而得救是最後的成義。怎麼說呢?當人信耶穌而受洗時,此人是因耶穌的恩寵首次成義了,首次得救贖了。也就是說,此人被耶穌重價的寶血贖回來了,不再是罪惡之子,而是天主的兒女了。人信而受洗時,天主就在領洗者的靈魂中注入成聖的恩寵(sanctifying grace寵愛)。如果此人在死前仍保持恩寵的境界(狀態),他就不會下地獄,他就一定是升天堂的人。但,人受洗後如再犯大罪,明知故犯天主的誡命,拒絕天主的愛,那麼此人就會暫時失去天主的寵愛,不再立於天主寵愛的境界之中。人在失去天主的寵愛的狀態下死去時,就不能享見天主的榮福直觀了。

我們知道,天主的恩寵是天主自由的、白白的恩賜,人可以自由地接受,也可以自由地拒絕,因為天主願意人在自由中愛祂,而不是被迫去愛祂。正如出賣耶穌的猶達斯,他曾獲得名列十二宗徒之大恩,卻仍拒絕天主的恩寵。猶達斯雖曾信而受洗了,但無人能「確知」猶達斯必然得救了。

可見,信而受洗之後是有可能背棄信仰,或再犯大罪,拒絕天主恩寵的。希伯來書十章26-29節就明說:「如果我們認識真理之後,還故意犯背信的罪,就再沒有另一個贖罪祭了,只有一種等待審判的怕情,和勢將吞滅叛逆者的烈火。誰若廢棄梅瑟法律,只要有兩三個證人,他就該死,必不得憐恤;那麼,你們想一想:那踐踏了天主子,拿自己藉以成聖的盟約的血當作了俗物,而又輕慢了賜恩寵的聖神的人,應當受怎樣更厲害的懲罰啊!」伯多祿後書二章20-21節也說:「如果他們因認識主和救世者耶穌基督,而擺脫世俗的污穢以後,再為這些事所纏繞而打敗,他們末後的處境,就必比以前的更為惡劣,因為不認識正義之道,比認識後而又背棄那傳授給他們的聖誡命,為他們倒好得多。」綜觀保祿書信,總是勸勉信而受洗的基督信徒,「要奮力打這場有關信仰的好仗,要爭取永生。」(弟前:六,12)說:「你們要懷著恐懼戰慄,努力成就你們得救的事。」(斐:二,12)「因為我們得救,還是在於希望。所希望的若已看見,就不是希望了;那有人還希望所見的事物呢?但我們若希望那未看見的,必須堅忍等待。」(羅:八,24-25)為此,保祿在格前九章27節警惕自己說:「我痛擊我身,使他為奴,免得我給別人報捷,自己反而落選。」連保祿都不敢在耶穌審判之前,自以為義,自己確定自己已經百分之百得救了,何況我們呢?

話說回來,我們說天主教徒,除非有天主特別的啟示,在生前不能「確知」自己是否已經得救了,那是因為基督是審判的主,在基督拍板定案前,任誰也不能自以為義。然而,我們並不是說,天主教徒對自己的得救一點信心也沒有。正相反,我們懷著堅強的「信、望、愛」三天德,在天國的道路上,天天「像壯士一樣欣然就道奔放」(詠:十九,6)。正如聖保祿在他的遺囑–弟茂德後書中所說的:「這場好仗,我已打完;這場賽跑,我已跑到終點;這信仰,我已保持了。從今以後,正義的冠冕已為我預備下了,就是主,正義的審判者,到那一日必要賞給我的;不但賞給我,而且也賞給一切愛慕祂顯現的人。」(弟後:四,7-8)

如果您問:「弟兄,你什麼時候得救的?」我會回答說:「我在某年某月某日信耶穌而受洗了,我第一次得救贖,第一次因信成義了。後來,說起來很令人羞愧,我又犯了罪。幸好天主憐憫,賞給了我發上等痛悔的恩寵,使我在罪惡中能夠發出上等痛悔,也就是『決志愛天主在萬有之上,一心痛悔我的罪過。』然後,我跑去找一位神父告解(懺悔);神父因耶穌基督的名赦了我的罪;於是,我再一次因信成義,再一次得了救贖,我又和天主和好了。因為『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但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若壹:一,8-9)現在,我和聖保祿一樣,天天懷著恐懼戰慄的心情,在聖神的護佑下,努力成就得救的事。現在,我『確信』–雖然不能『確知』|有一天我死去時,『可在審判的日子放心大膽』(若壹:四,17);因為,我『確信』,因著天主的恩寵,審判的主會恩賜我得救、得永生的!」

(請見拙著《天主子女如何回答世人的詢問?》第七章:「得救贖和得救有何不同?」台北:上智,2004年6月再版。)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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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9 上午 11:06:00

"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

"信德没有行为, 自身便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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