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內容
|
楚霖
Posted - 2006/1/2 下午 08:53:53
|
|
|
1870年7月18日,天主教教会史上一个一直被浓墨重彩书写的激情之日,世界天主教中心┄┄梵蒂冈上空乌云密布,530多名枢机(包括枢机神父)、主教和修道院长聚集在圣伯多禄大教堂,就教牧信理,也许它的另一个名称更为人们所熟知,即教宗永无谬误信理进行表决。尽管参加这次表决的梵一大公会议的主教连当时世界各国主教的一半还不到,但急于完成历代教宗夙愿的比约九世还是借助留下来的主教们的力量,以533票赞成、2票反对的优势,通过了这一所谓“信理”。7月19日,也即这一“信理”通过的第二天,普法战争爆发,不久,“永无谬误”的比约九世就不得不做了他所谓的“梵蒂冈之囚”。但即使如此,这位以保守著称的教宗也没忘了颁布《首位信条宪章》,正式将这一谬论定为天主教信理。从此,他为天主教确立了一条绝对权力主义路线。
这一“信理”自问世之日起就受到诸多质疑,但教会始终竭力维护这一摇摇欲坠的“信理”,为之百般辩护。自梵二以后,教会已经逐步淡化这一概念。然而,这一信条依然是教会实现普世化的重大障碍之一,因它在本质是教会绝对权力主义路线的外在表现。
这一“信理”的卫道者提出种种理由以证明这一信理的真实不虚,甚至抬出教宗比约九世于1854年宣布圣母圣母无玷始胎和圣母无染原罪为信理后的四年,1858年圣母在法国露德向伯尔纳德显圣,宣布自己是无玷始胎和无染原罪的例子,来证于1870年确立的“教宗永无谬误”的信理是蒙圣母所承认的。这种类似于现代商业营销中“捆绑销售”的做法虽然高明,只是让人们难以释怀的是,圣母无染原罪和圣母无玷始胎这两个观念在民间流传已千年,其滥觞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431年以弗所公会议上亚历山大的奚利耳提出的“上主之母”的定义。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为什么不见圣母出来进行自我宣示,以坚定正信教友们的信心,而偏偏要等到这端信理正式确立的前十二年,才如此恰到好处地进行了宣示呢?
一些神职人员说,梵二对这一信理进行了解释,附加了许多条件,即“几时主教团的首领、罗马教宗,以全体基督信徒的最高牧人与导师的身份,在信仰上坚定其弟兄们,以决断的行动,宣布有关信仰与道理的教理,他便以自己职位的名义,享有这种不能错误的特恩。因此,他的定断,本身就理当称为不可修改的,而并非由于教会的同意;因为在许给表达的圣神协助之下,所发表的定断,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也不能向任何法庭抗告。原来教宗这样发表论断时,并不是以私人的名义,而是以整个教会的最高导师的名义,就是教会本身不能错误的特恩所特别寄托之机构,来解释或卫护公教信仰的道理。”教会的解释可谓煞费苦心,然而,这一解释并不能淡化这样一些事实。首先是罗马教宗是“全体基督徒的最高牧人与导师”的说法。在这“全体基督徒”中,无可争议地包括了东正教和基督教的信徒,这与教宗利奥十三世于1894年6月发布通谕,将基督教称为“修会”,要求他们回到天主教的“母亲的怀抱”在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差别的,这一解释极其明显地表露了“教宗永无谬误”信理的天主教沙文主义色彩,具有浓重的“一派独大”意味。其次,虽然这一所谓“特恩”表面上的意义在于“在信仰上坚定其弟兄们”,但是他的定断,却“本身就理当称为不可修改的,而并非由于教会的同意”。在这里,伯多禄的继承者享受了比伯多禄更大的权力,即他能够在其他弟兄意志、哪怕是全体其他弟兄的意志之外来行使他的权力,以坚定那些弟兄们的信仰!
其实,真正的原因往往并不被人们重视,这一原因是基于这一信理在护教学上的意义,即“过去的信仰条文虽然有些不宜在今天重新提出来加以重视,但轻易的加以摒弃便也构成了对教会信仰统一的威胁”。这才是根本所在!教会并非“不会错”,而是“不能错”的,如果一条信理错了,那么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其它信理的可靠性。那么,教会在一系列饱受冲击问题,如堕胎、女性铎职等问题上,已经承受了极大的压力,而信理的不可动摇性决不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草,它是一座西乃山!虽然这一信理并不支持教宗的所有通谕、文告也享有“永无谬误的特恩”,但教友并不都是神学家,《教理问答》也没有告诉他们如何认识教宗通谕与教宗以“永无谬误”的特权宣布信理之间的区别。在绝大多数教友看来,教宗的“永无谬误”等同于教宗永远都是对的,教宗的话就是天主之音。那么,如果这一信理本身就是谬误,那么教宗的权威就将蒙受极大的怀疑,而在现实中,教会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宗的权威派生出来的,因此,教会的权威受到质疑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这一局面是教会无法面对的,因此,教会千方百计维护这一“信理”也不难理解了。
然而,谬误终究是谬误,并不因为它的实用价值就不成为谬误。
从历史上看,“教宗永无谬误”是历代教宗一直梦寐以求的权力。早在11世纪中,教宗利奥九世在致君士坦丁堡牧首米海伊尔·凯鲁拉里的通谕中就说道:“没人能够否定,就象门轴支配着整扇门一样,伯多禄及其继承人决定着整个教会的制度和结构。就象门轴启合着门户而本身并不移动一样,伯多禄及其继承人有权宣判任何一个教会,任何人都不许背叛或怀疑他们的身份,因为最高僧不受任何人审判。”然而,正如汉斯·昆教授在《永无谬误?》一书中深刻地指出的那样:“在迄今为止的争论中,没有一个神学家能拿出证据表明有通过圣神来保证的永无谬误的命题的可能性。”永无谬误的特性只属于天主,基督教会作为信仰者的团体的纯洁性是建立在基督性的本源之上的,这一本源不是教会所宣称拥有的神恩,而是天主神恩本身,即基督的福音性。因此,作为现世组织的教会也不等于真理本身,而是应该在真理中来把持自己。教会不可能因为从事圣事本身就可以享有永无谬误的特权。同理,教宗也不能因为他首席宗徒的身份就享有永无谬误的特权。作为伯多禄的继承者,他有义务鼓励其他的弟兄们,有义务也有权力对他们进行训导,但这训导也可能错误而不是所谓“永无谬误”的。
汉斯·昆教授在《论基督徒》一书指出:“从中世纪起,在整个现代,官方的天主教教会学都是一种防御性和反动的神学,它把教会看作一个组织严密的王国。因为反对议会制度,所以强调教宗的最高权力……因为反对八、九世纪的国家专制主义和世俗政权,就把教会描绘成一个‘十全十美的社会’,享有一切权利和达到目的所必需的方法。这一切理所当然地导致了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的召开和会议关于教宗最高权力和教宗永无谬误的决议。会议是在反高卢主义(指法国教会要求自主权力的呼声)和反自由派的态度影响下于1870年召开的。”这一论断清晰地指出了“教宗永无谬误”信理产生的真正原因。
时移世易,梵二后,教会日益开放,心态也端正了许多,教会正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和今天的时代。而随着教友,特别是西方一些神学思想相当活跃的国家的教友的素质的提高,这一信理正在日渐失去其原来的意义。但是,由于上文曾经谈到过的一些理由,取消这端信理就目前而言是不太现实的。那么,将它搁置,使逐渐从人们的思想中淡去,也许便是这条曾经风云一时的信理的最好的归宿了罢。
|
edward
Posted - 2006/1/3 下午 04:22:53
|
|
|
楚霖兄:
閣下只從側面和周邊探討這個問題。
若如閣下之論調,則四部福音被教會訂為聖經正典的過程,不也是包含著各種政治權謀和圈套?耶穌之被教會稱為「天主」,是否也是教會為了增加自己的權威?
|
edward
Posted - 2006/1/3 下午 04:27:38
|
|
|
按小弟的淺見,「教宗不能錯權」的重點,不是要說「某某人從來不會錯」,而是說明「人在某些關頭不會錯」。
將聖經寫出來的「人」,在寫聖經的一刻,不也是「不能錯」的嗎?
當基督徒決定受洗時,他的這個決定不也是「不能錯」的嗎?
|
Mitrophanes
Posted - 2006/1/3 下午 07:55:31
|
|
|
其实,"永无谬误"的信条,从一开始就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怪论.
在我看来,天主教里一向有两股势力,一股是试图利用此信条来"神化"教宗,进而维护教宗集权(这股势力不仅仅局限于梵蒂冈的政界,在一些"神恩人士"中也不乏其人,比如若望-鲍思高,"法地玛事件"的当事人等).
另一股势力是尽量将此信条"冷处理",予以限制.
换言之,第一种势力基本认为,这一信条,犹如其他的MYSTERIUM FIDEI,是应该以信德来接受而不是以理性来论证的.后者则试图用符合理性的方式来论证这一信条的合理性.
关于前一势力,我就不予评论了,如果有天主教徒相信教宗有什么超能力,那也是他们的自由,天主教要怎么来界定自己的宗教领袖,不是我们非天主教徒可以置喙的.
但是,对于后者,对于这些试图给于这一信条理性化解释的努力,我不得不说,这种解释是很难让一个正常人理解并接受的.
对于这"永无谬误"的主要限制是1"发自宗座(以伯多禄继承人的宗座权威"2"就信理和伦理所做的论断".
第二项限制尚容易理解,第一项就很莫名其妙了,因为在天主教内,似乎从来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来衡量教宗什么时候"动用"他的这种权威.而教宗自己声称"动用"这种权威的情况又几乎是没有.这样一来,若教宗明显在信理上或者伦理上发表了荒谬的见解,事后他可以说"我当时没有动用永无谬误之权,所以错了也无所谓",如果事后其论断被广泛接受,他又可以说"我本来就是永无谬误的". 最为诡异的是,有相当的天主教徒还相信,就好像教宗可以单独册封一个枢机并"默存于心",同样,教宗也可以根据需要而"秘密动用永无谬误权柄".
总而言之,天主教的这个"永无谬误论"就好像给了教宗一个发射"真理核武"的按钮,按不按,什么时候按都由教宗全权决定,而不论按与不按,结果都是一样,那就是:教宗是"常有理".
这种信条,和"功德宝库的开启钥匙"(大赦信条)一样,在正教看来,简直是儿戏.
|
edward
Posted - 2006/1/3 下午 11:04:37
|
|
|
覆米兄:
一、從政治的「左與右」角度而言,任何團體,不也如閣下所述,具有「兩股勢力」嗎?所謂「神恩人士」,其實亦可有「向心」和「離心」傾向的,只不過「向心」的那一群,事實上更受教廷所吹捧而矣?
二、「以信德來接受」與「以理性來論證」啟示真理,兩者並不構成衝突。當一個人以信德接受的某道理時,並不排除他同時可以訴說自己為何「傾向於」相信該一道理。
三、「正常人難以理解並接受」的信條,豈止在於「教宗不能舛錯」這一條?「三位一體」、「聖母童貞受孕」、「聖經不誤」等道理,不是亦是「正常人難以理解和接受」?過往聖保祿宗徒,不是曾索性將我們所相信的事物稱為「外邦人視為愚妄」嗎?
四、關於「不能錯訓導的可知性」,它與世事一樣,當中不少是非常清晰而少部份涉及灰色地帶。閣下有沒有讀過拉辛格樞機的《Nota doctrinalis Professionis fidei formulam extremam enucleans》?
五、若正確地理解此一教義的話,應該可以明白:教宗的不能錯權,是不可能在「默存於心」的狀態下運用的。
|
simon
Posted - 2006/1/5 下午 10:52:39
|
|
|
「教宗不能錯權」,這個話題,我和 edward 討論了很久。
我此刻(我的想法是會隨時間改變的)的想法是:
一、我不能排除「教宗不能錯權」的可能性。
二、但在我所認知的世界中,又或對神的了解中,我無法誠實地相信「教宗不能錯權」。
|
楚霖
Posted - 2006/1/6 下午 03:05:18
|
|
|
edward:
在下倒确实认为自己没有如兄所言,是围绕此信理的周边来论述的。我倒确实认为我对此信理的认识是直入根本。正如你所说,教宗永无谬误并不表示教宗在一切问题上不能错,这我也知道。问题是知道这一点的教友有多少呢?绝大多数教友,特别是我中国教友,是把教宗不能错当成“至圣至父”的言出法随的。因此,在事实上,这个信理已经成为教宗集权主义体制的基础,是天主教的一个怪胎了。做事总须从根本上看、从实际上看,才能得出真相。
|
simon
Posted - 2006/1/6 下午 10:16:38
|
|
|
楚霖:
我雖沒有相信「教宗不能錯權」,但在香港,我曾和不下十個教友談及這問題,他們全都知道「教宗不能錯權」不是指教宗說甚麼都對,而是在特定的環境和範圍內教宗必定正確。
內地的教友,真的大多數以為「教宗不能錯權」是指每句話都正確嗎?是你的印象還是實情?
|
edward
Posted - 2006/1/7 下午 05:53:45
|
|
|
楚霖兄:
也虧閣下能把話這麼說。
對一項教義的錯誤理解而引致不良效果,並不表示該教義就是錯。
很多人本著天主的名去把壞事做盡。但此事實亦不能否定天主的存在。
|
edward
Posted - 2006/1/7 下午 05:59:47
|
|
|
所謂「教宗集權主義」的基礎,並不是在於教宗的不能錯權,而是在於他的首席權。
不能錯權的使用,是區分某道理是否屬於天主教的;但首席權的使用,則是用於教會內部的管轄。
|
edward
Posted - 2006/1/7 下午 06:01:40
|
|
|
楚霖兄有沒有讀過拉辛格的《Nota doctrinalis Professionis fidei formulam extremam enucleans》?
|
楚霖
Posted - 2006/1/8 下午 02:54:10
|
|
|
simon:
在内地,可以说95%以上的教友是把教宗永无谬误当成教皇陛下就是金口玉言的。那样子比从前臣子对皇帝还要虔诚。
教宗永无谬误是教皇集权主义体制的理论基础。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一体制的基础是圣统制,但这一理论从事实上巩固了圣统制。试问,虽然这一理论只是说教皇以伯多禄继承人身份,明白无误地宣布当信的道理时才享有不能错的权利,但从那时几任教皇以来,哪个教皇承认过自己在什么事上是错的?
但这一谬论也是不可能由教廷自己来打倒的。请神容易送神难,毕竟是“信理”了,总不好自打嘴巴的。这条“信理”也会是基督教普世对话的一个重大障碍。大家都人为自己是对的,你永无谬误了,难道我是谬误的?
|
edward
Posted - 2006/1/8 下午 03:07:34
|
|
|
楚霖兄:
內地若真如您所言,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教友誤解此一教義,則正確的做法,是應該矯正他們的見解。
教宗幾時認錯?小弟嘗試介紹您一本書:
Luigi Accattoli: 《When A Pope Asks Forgiveness》
當我們理解到教宗在「何時不會犯錯」,其實是更加理解人性在很多時,是何等軟弱。
教會為我們的「罪」而向天主懺悔和向人道歉,但卻不會為她的「信德」而道歉或懺悔。
|
楚霖
Posted - 2006/1/8 下午 04:27:15
|
|
|
麻烦指出一下哪位教皇在何时认过错的。
人性软弱,自然是都晓得的,不过恕我无知啊,确实没法子把这一点和教宗永无谬误联系起来,呵呵。我看问题,喜欢说些俗话,看看在那花哨的文句下掩盖的真意,倒是不太会从“信仰”的角度去理解的。
|
edward
Posted - 2006/1/8 下午 05:58:20
|
|
|
若就公開認錯而言,近代的教宗的確在不少場合,為教會內各成員之嚴重錯誤,直認不諱。
最顯著的例子,是教宗亞德良六世為神職人員的腐敗導致宗教改革而道歉、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承認教廷處理伽理略案件的錯誤。
至於教宗的個人錯誤,則是向自己的告罪神師承認。其中一個例子,就是聖若望鮑思高曾聽教宗庇護九世的告解。
天主教會並沒有稱教宗沒有需要辦告解。我們必須承認,教宗在很多情況下,亦是可犯罪和可犯錯的。
|
simon
Posted - 2006/1/8 下午 09:16:49
|
|
|
楚霖: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好像也曾為教會對待猶太人的方法道歉。但詳情我沒有記著。
Edward,你有印象嗎?
|
楚霖
Posted - 2006/1/9 上午 09:10:18
|
|
|
呵呵,全然差了。教皇也是天主教徒,自然须办告解,这是算不得认错的。
至于为神职人员腐败导致宗教改革等情事进行的所谓“道歉”,那是“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不是到现在还有人说当时教宗并不知情,都是下面的神职搞坏了吗?这在另一层面上反而佐证了教皇永无谬误,正是好买卖啊。
最有意思的是前教皇的所谓“千禧文告”,对“认为自己受过教会伤害”的中国人表示歉意。意思是我圣教会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中国人,只不过是你们有些人“自己认为”受到到教会的伤害,所以我大人大量,道个歉罢。这种东西也叫认错?
|
Ignatius
Posted - 2006/1/9 下午 01:39:45
|
|
|
一個外教人還有資格定奪教宗的道歉是真誠與否嗎?
這是繞圈來反教會的技倆而已.
|
楚霖
Posted - 2006/1/9 下午 03:17:06
|
|
|
天下事当然由得天下人评说。哪个规定教外人不能评价教皇?可笑
|
Ignatius
Posted - 2006/1/9 下午 04:49:18
|
|
|
既然她自己說自己是外教人,又說自己評論事情純粹從世俗角度看教會,大家就不用跟她認真,不用浪費時間和她周旋了.
|
楚霖
Posted - 2006/1/9 下午 04:54:12
|
|
|
在下好像没有并没有和找阁下“周旋”嘛。阁下奈何自作多情?阁下若认为教皇神圣得了不得,永无谬误,那是阁下自家的事,总不好勉强在下罢?况且,好像香港特别行政区没有哪条法规不许非天主教徒评论天主教的信理嘛。若有的话,还请指出,在下向来是守法公民,自当遵行不悖。
|
楚霖
Posted - 2006/1/9 下午 04:55:47
|
|
|
教皇也是人嘛,他的道歉是不是真诚,当然也是由得人来评说的。若只有天主教徒才“有资格”评论教皇道歉是不是真诚的话,只怕教皇连个歉也用不着道了。
|
Ignatius
Posted - 2006/1/9 下午 05:11:44
|
|
|
看罷閣下的回應,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
楚霖
Posted - 2006/1/9 下午 06:14:04
|
|
|
在下好象无此福缘认识阁下,天下太平,不可谬托知己,呵呵
|
simon
Posted - 2006/1/9 下午 07:29:41
|
|
|
Ignatius,
不要動氣,我們作為基督徒,正是為了尋找走失了的羊。
楚霖,
你為甚麼會認為告解不是認錯呢?你為甚麼會認為教宗的道歉不真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