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e
Posted - 2007/2/27 下午 03:16:35
在香港教區,除了聖神修院的那些準備領受聖品的修士外,一般信友有沒有辦法成為輔祭員? 在其他教區又是怎樣?
edward
Posted - 2007/3/1 下午 10:11:42
這是否一條禮儀問題?
靚仔
Posted - 2007/3/2 上午 10:55:25
職務不是一種"權利",而應視為召叫. 暫時本港教區除了準備聖職的人士外,應沒有正式的輔祭員.當然有一些領了正式輔職職後才離開修院或培育的人.按規定他們仍是正式的輔祭員. 個別修會會士(非聖職修士)有沒有則不大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