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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哪類教會訓導須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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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edward


Posted -
2001/5/5 上午 09:28:14

Patrick在上欄的教會及救恩的討論中,說道:

「今天不少教友也不盡隨教廷的立場,就道德倫理上已鬧了端兒。例如教廷禁神職人員為同性戀組職服務,在我眼中,是失了愛的表現,你教我怎再相信教會在聖經信理範圍外的教導?」

各位又有何意見呢?

首先我會希望Patrick作出澄清,教廷禁止神職人員為同性戀組織服務,是在何時何地?是否任何的同性戀組織也不可服務?是基於甚麼準則?

怎樣才可算是愛的表現呢?

Cissie


Posted -
2001/5/8 下午 05:26:59

Homosexuality itself - a form of self-love? Or is it a form of Godly love?
I would like very much to see what guidance the Church has on this. It seems clear enough the Church does not encourage "self-love", which is not conducive to eternal life. The Church, after all, is NOT an institution for humanitarianism as such.

edward


Posted -
2001/5/8 下午 07:09:34

在基督論壇的其中一篇貼文中,有關於這個問題的一則新聞。

信理部對該位修女的判決,可以在這裡找到。

有關天主教會對同性戀人士的其中一些立場,可參閱以下的文件:

Some Considerations Concerning the Response to Legislative Proposals on the Non-Discrimination of Homosexual Persons

小弟明天考試,考完後再和大家討論啦!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5/22 下午 01:53:58

既然師兄問到,我就出來現一現身。這陣子一來是十分忙碌,二來是思考某一些問題,所以沒有回應。
當我們爭論某些禮儀應當如何?或者這裡的問題:哪些教會訓導必須遵守等等,我就想問下去:不守某些禮儀規矩有什麼問題?不遵守某些教會訓導有什麼問題?
我不敬禮聖母,問題何在呢?對我個人有什麼影響呢?是否不得救呢?如果人活著是"為了恭敬天主及為了自己的得救"就夠了,不敬禮聖母的問題在於什麼呢?

靚仔


Posted -
2001/5/22 下午 02:24:46

你思考的某一些問題是否神學問題呢?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5/22 下午 04:27:49

雖然也有思考其他問題,但是上文所指的都可以說是神學問題。問題有二,實際是一個。與Edward討論了許多問題,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把信仰的核心放在外邊的危機,即我們的信仰最重要,往往是能否與所謂的教會規定一致。但是這是否真的是自己的信仰呢?當然,我明白信仰的一致性仍然是重要的,因此不能簡單地二分。不過,這裡都比較少人討論到大公教會與地方教會的關係,更多人視教宗或教廷就是教會。
其次是較現實的問題,就是天主教(至少在香港)正在衰落。雖然有些堂區參與彌撒的人仍多,但是不要忘記,這是許多教友一星期唯一的一次宗教活動。即使如此,亦有不少堂區是很少人望彌撒的了。另一方面,教區卻仍然大搞神職主義,沒有神父,就關閉堂區,這是否真的符合福傳的精神呢?教區或教會的路向,在我看來是很錯的,但是又如何呢?

Cissie


Posted -
2001/5/22 下午 05:14:45

一哥,香港教區何止"正在衰落";直情衰落左啦。教區士氣看來比特區政府還低呀。人心向外哩 - vancouver; toronto; syney; melbourne,都是人間樂土。香港教友要"男/女兒當自強"了。

edward


Posted -
2001/5/22 下午 07:22:51

我倒很有興趣聽聽歸一兄所指的問題:甚麼是把信仰的核心放在外邊、甚麼是放在裡邊。你怎樣看信仰的核心?甚麼是裡邊?甚麼是外邊?

edward


Posted -
2001/5/22 下午 07:29:09

小弟認為:禮儀規矩所面對危機,反映著較深層的有關權威的危機。當人們對自身信仰的「文化」不感認同時,就是意味著更根本的、人們對信仰本身不再認同了。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5/23 上午 09:37:59

有些問題接近沒有討論的餘地。當愈來愈多人對既有的禮儀感到厭倦,對司鐸的講道感到空洞,對教會的訓導感到無聊時,我們可以歸咎這些人信德不夠。但是,我們也可以質疑這些情況的製造者,其實是權力核心本身。兩種意見,往往是由立場出發,而不是由觀察事物而來的,那就沒有什麼討論的餘地了。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5/23 上午 09:42:36

今天的現況是:我是天主教徒,因為我星期天參與彌撒。至於一至六做什麼,沒關係。外在的行為往往重要過內心與天主的接觸。
許多教友參與彌撒遲到早退,在彌撒中心神散漫,甚至傾電話。祝聖聖體時發信德,有多少人做呢?但是,他們都覺得自己是天主教徒,因為他們來了彌撒。
教友好多時都不在自己的心中找天主,問問自己良心的深處,究竟天主要自己怎樣。只是問神父、問教友,究竟教會的態度是如何如何。

Cissie


Posted -
2001/5/23 上午 10:32:40

這樣子的信友是多的。這不能歸咎於一方面 - 首先,信教的動機是甚麼? 李國雄神父早說過,如果信仰的動機不為求真理,結果會如何。但今日,我們也明顯地聽到教區說 - 入教別問為甚麼,總之,主既然召喚你來,就是了。(好幾位神父都如此說過)。
這不是不對,而是未經反省就接受的問題 - 神父這樣說,"預設"信了的教友即使"濛查查"來了,也會不斷反省信仰;但結果有多少percentage的信友會如此做? 結果當然見到了一哥所提到的現象了。

靚仔


Posted -
2001/5/23 上午 11:43:56

這也是有趣的問題, 究竟我們是否相信聖神在聖事中付予恩寵, 而此恩寵能使人改變?
是主的恩寵行先, 還是人的回應行先?

人言


Posted -
2001/5/23 下午 11:45:28

我認為兩者就好像人的雙腳,若要步行便要左右腳互相配合,否則便會絆倒或舉腳為艱.兩者應是恩寵行先,因為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

Cissie


Posted -
2001/5/24 下午 05:31:13

Chicken-egg的關係,不易解答;記得周景勳神父說過,信仰是不斷的皈依,而以前也聽過播道會的一位傳道人說,信仰的軌跡是fluctuating的,不會平上,所以千萬不能以為信教是quick fix of your troubles,得道更不可能是彈指可得的,總之,信仰就是跑大長途,跑到斷氣見主為止。連聖人聖女也如此,我們凡夫俗子怎樣會例外?

靚仔


Posted -
2001/5/25 上午 11:01:55

梵二說, 每個人也有成聖的使命, 被蒙召作聖徒, 所有基督徒都是一個既成而未遂的聖徒. 認為修道者是"聖"些, 可能有些少誤會了, 正如cissie所說, 所有人都要向著標竿直跑.

Cissie


Posted -
2001/5/25 下午 12:33:49

聖不聖在於努力與否,的確跟"身份"無關 - 聖經的根據,請看出31:12-13;得前5:23,主祐各位早登"聖"境。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5/31 下午 08:54:57

回到這個課題原來的問題:
(1)如何界定遵守呢?如果我口中承認,心中不信,是否遵守呢?如果我行為與現在的教會規定不符合,但是實際上我覺得是正遵守,又如何呢?
(2)不遵守又如何呢?所謂哪一類教會訓導要遵守,主語是什麼呢?對象是誰呢?身為一個教友,覺得哪一類訓導要遵守,還是從教廷的角度呢?
(3)不守耶穌的教誨又如何?如果我全面支持教會訓導,但是我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空虛自己,又如何呢?

edward


Posted -
2001/6/4 下午 06:15:22

「若我行為與現在的教會規定不符合,但是實際上我覺得是正遵守」,又如何呢?我會認為:一定是我的感覺出了問題、是有了幻覺(hallucination)。口中承認,心中不信,是叫陽奉陰違。

全面支持教會的訓導,是守耶穌教誨的一重要部分,亦是「空虛自己」的重要一環。因此這些概念本身並不是互斥的。所謂的「支持」也有很多方面。就如歸一兄所言,支持有verbal、behavioural之分。「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而「全面支持教會訓導」的「支持」,正是一些神學家們的特色:擁有完整的公教信德,卻缺乏了天主的愛。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6/5 下午 03:46:41

可以舉許多例子來說明:
(1)今天的教會反對死刑,但是我覺得死刑是必須的,我如何遵守?
(2)教會指同性性行為是本質惡,我覺得是自由選擇,我又如何遵守呢?
(3)教宗指明不能討論女司鐸問題,我是否就禁口不語,才叫做遵守呢?
(4)如果我是大陸教友,我如何才是遵守教會訓導呢?不去地上教會的彌撒?但是不守瞻禮主日又不守教會訓導?點算?
(5)丈夫做愛時硬要帶避孕套,這是否又不遵守呢?
抽空地說遵守好容易,尤其生活在自由自主的情況,但是這種說法,對許多教友而言,只是一個夢想和空想。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6/5 下午 03:49:23

再談下去,人還有良心的問題。有些人對教會某些訓導,真的從良心深處覺得有問題,這又如何處理?這個良心,可以強至即使很想守教會訓導也不能,這又如何?更重要的是,我們發現教會的訓導,確實會改,例如教廷曾明文規定,不准火化,但是今天又沒有問題。如果當年我覺得一定要火化,或者有某些理由必然要火化,又如何呢?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6/5 下午 03:57:16

再下去,不遵守教會訓導?又如何?不斷揮動訓導的大捧,對教會有什麼益處?我是不同意人類生命通諭,那又如何呢?
意大利是天主教國家,但是意大利第三個已婚男士,有一個有偷情的經驗。又如何?
教會已經不再是中世紀的教會了。當時,不守教會的訓導,意味著巨大的懲罰,故此當時的教廷,也就很高調地指揮著她的"子民",要這樣做那樣做。今天,難道教會還能動輒拉人坐牢殺頭嗎?
耶穌基督是虛空自己,不是要人虛空。
話說回頭:如果教廷真的這麼守耶穌基督的教誨,就不要好似富少年這麼留戀世間的一切,應該在千禧年把自己的財富獻出來,解救第三個世界的國債了,而不是只要求別人免債。
教會這麼囤積這麼多財富,是否遵守教會訓導呢?

edward


Posted -
2001/6/5 下午 09:35:09

回歸一兄:

一、事實上,教會從沒有認為死刑是本質惡。教會今天亦沒有否定死刑在某些情況上的適切性。

二、你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遵守教會的訓導,但你不能改變「同性性行為是本質惡」的這項公教真理(catholic truth)。

三、「OS」的訓導並不是要教友們對女性司祭問題閉口不語,而是澄清天主教會對這項教義的立場。

四、「守瞻禮主日」並不代表你必須在不可能的情況下去履行積極性的倫理規則。有關這一點,教宗在《真理的光輝》通諭中,已有明顯教導。

五、做愛時「硬要戴避孕套」的人,當然是「硬要」違反教會的倫理訓導。

某項訓導對個別教友來說是一項確切的倫理守則抑或夢想空想,並不損及該項訓導的真理性。我也可以認為閣下的說法是夢想空想,但這想法本身並不能就解決了問題。

edward


Posted -
2001/6/5 下午 09:46:40

教會「揮動訓導的大棒」,只是履行她本有的訓導職責。她向教友提出教義及倫理的訓導,就是要教友知道:要怎樣信、怎樣行,才算是盡了欽崇天主、愛天主的本份。不遵守天主教會的這些訓導,就不是天主教會所理解意義下的「好教友」。此理甚明。

中世紀的教會並非就是整個教會。教會也並非袛在中世紀才開始訓導教友:歷史證明,教會不論在現世或受迫害、或受顯耀時,都是在履行著她的訓導職責。高調與否,純屬閣下的個人感受,小弟則不覺《人類生命》通諭有何高調之處了。

現時天主教會是否「有錢」,確也是很值得討論的問題。應可開新題討論之。

edward


Posted -
2001/6/5 下午 09:51:48

若「有些人對教會某些訓導,真的從良心深處覺得有問題」,那麼,歸一兄可以看看《天主教教理》有關「良心」的部分。閣下就能知道:這個良心決非天主教徒所應有的良心。天主教徒的良心,by definition,就是一顆在教義及倫理事項上服膺教會訓導的良心、一顆門徒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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