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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8/4/16 下午 02: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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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天主教光州总教区罗州(又译丽珠)朝圣地出现圣迹一事,台北总教区之声明
近来在《教友生活周刊》上,偶尔可以看到报导关于韩国天主教光州总教区罗州朝圣地的文章,在教友间也彼此谈论到此事,甚至有神职、修女及教友们希望组团前往朝圣。然而经本教区秘书处与 光州总教区联络并查证后,在罗州发生所谓的奇迹一事,经该教区的审慎调查后,发现诸多疑点;换句话说,该事件并未经普世教会或当地教会所承认。因此,任何朝圣及传播关于此地的事都是违反教会的规定。所以,本教区为遵守教会的训导,并尊重地方教会有处理此事的绝对权力,我在此特别声明,请教会内各团体、组织及个人不得前往该地朝圣,或撰写文章彰显此事。
事件概述:
在韩国天主教 光州总教区管辖并调查的“罗州发生的一些事”之案件,是从一位尹女士Mrs Julia Kim(尹洪善)(圣名朱利亚(Julia),以下简称尹女士,一些宣传网站也称其为金太),在一九八五年六月 三十日开始的。尹女士主张,她所拥有的圣母像从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开始流泪,并且之后在该圣母像与她本人身上,陆续发生了许多奇迹异事。诸如:圣母像流泪、流血泪、散发芳香气味,圣母像会移动等等,后来甚至在尹女士身上发生了圣体的奇迹,以及圣母玛利亚给予她私下的启示(尹女士称之为罗州圣母的讯息)。
教会的立场:
针对罗州发生的这个现象,当时光州总教区的尹恭熙总主教,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成立了调查委员会(即:罗州调查委员会),此委员会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第一次开会,历经十五次,研究了所有的资料,五次约谈尹女士,并约谈与她相关的十四人,同时委员们亲自到尹女士所拥有的圣母像现场检验查证。经过约五个多月的调查及检讨后,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六日,以“罗州调查委员会”主席金在营神父的名义公布了“暂定结果”。随后,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尹总主教公布了“罗州堂区之尹女士和在她所拥有的圣母像身上发生的一些现象及讯息”,此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以光州总教区主教之名义,宣布以下的调查结果:
1.1 尹女士所提到的,有关“从圣母而来的讯息”(即罗州圣母的讯息),我们发现当中有许多人为的因素,故缺乏了纯粹性及其真实性,并且其某些主张与天主教会的正统信仰不相符合。因此,我不能肯定并确认该讯息来自于圣母。
1.2 尹女士提及从天上降下来圣体的一些奇迹现象,与教会有关圣体圣事的教导不相符合。
1.3 关于在尹女士身上及其所遇见的异象以及她所看到的幻视,我不认为一定是从天主而来的奇迹,是由其他的超能力而来的现象。
2. 不仅是“罗州发生的一些事”的相关人员,其他各级神职人员、修道人员以及教友们,均务必接受以下的劝告。
2.1 奉劝各位不要因“罗州发生的一些事”所产生相关的奇怪现象而相信,或主张那就是奇迹,其结果将会引起教会的分裂。因此,我禁止用任何媒体(文件、书报杂志、录音带、录影带或DVD…)宣传“罗州发生的一些事”。
2.2 我已向尹女士劝告并停止她主张有关圣母像流(血)泪的纪念日活动,且数次对她下令,不得再主张她体验到的现象就是奇迹,以及我否认“罗州圣母的讯息”就是从圣母来的私下讯息的指示仍属有效,因此,她必须接受这项规定。
2.3 过去曾禁止在尹女士相关地方举行弥撒、礼仪及圣事的公告仍属有效。
2.4 除了尹女士的本堂神父以外,其他神职人员不得做她的神师之公告仍属有效。
(略)
……亲爱的教友弟兄姊妹们,我在此敦劝并鼓励大家,务必听从教会的训导,那就是以教会认可并准许的方式来敬礼圣母。
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光州总教区的尹恭熙总主教荣休,并由崔昌武总主教接任,他在二○○五年五月五日公布了“关于罗州堂区尹朱利亚以及相关事情的牧灵劝告”,其要点如下:
+圣言是生命之光
(前略)
其实本教区的前任尹总主教,在一九八○年代期间,两次向罗马教廷报告了“罗州堂区尹朱利亚女士案件”,并且在罗马教廷及韩国主教团的同意下,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公布了“罗州堂区尹女士和在她所拥有的圣母像身上发生的一些现象及讯息”。但是他们(尹女士及跟随她的人)一直不接受、且有意见和批评。本人担任本教区主教之后,尹女士及跟随她的人,不但不度平信徒应有的信仰生活,且不服从教会的命令。本人在二○○一年五月,透过“接着结束圣母月”的牧函,鼓励教友们要健全和正确的敬礼圣母,同时确认前任尹总主教公布的“罗州堂区尹女士和在她所拥有的圣母像身上发生的一些现象及讯息”。但在二○○三年三至八月,我亲自与尹女士和其夫金先生(圣名Julio,以下简称金先生)见面三次。二○○五年二月四日,我透过罗州堂区主任神父向他们要求,请她们于二○○五年四月三日(复活期第二主日)之前,接受教会的命令,并且善度平信徒的信仰生活。其具体的内容是:接受前任 光州总教区的尹总主教的公布、停止所有的广告和宣传活动、停止在那里举行的公共礼仪,假如和尹女士有关的“圣母山”或“小圣堂”,有接受了奉献金的事实,应将其收支状况、不动产之登记,及会计状况的资料向主教公署报告,让教区审核。然而金先生回应我说:“很冒昧的对您说,请您尽快回答我询问您的问题,如此我才能好好的照您所提示的准备,善度平信徒的信仰生活。”关于这一点,我愿意严正的指出:教友为了善度信仰生活,难道是需要谈条件的吗?况且教区主教已经公布了三次的牧函,然而他们不但不服从,而且还不断说体验了“私下的启示”、看到了“奇迹”等的主张,而公然挑战教会的权威,及不愿与教会合一的话,这种做法,正表示他们根本不愿意和教会保持正常的关系。所以,我以光州总教区主教之名,关于罗州尹女士的事,宣布如下:
1. 在没有得到教会的公开承认和批准之前,无论是谁若主张、宣传关于“私下的启示”或发生的“奇迹”之言行,这与我们天主教会无关,并且是亵渎教会的行为。
2. 教会不承认,在罗州“圣母山”或尹女士的家或“小圣堂”,以教会之名,举办活动或举行礼仪的行为,这不是健全的信仰活动,同时也不相符合教会的礼仪。
3. 依据 光州总教区总主教在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及二○○一年五月五日发表的公告,凡不遵守的教友,都是对教会合法权威的挑战行为,以及反抗教会之训导权。
4. 凡传播关于尹女士坚持的“私下的启示”或“奇迹”,或偷偷地聚会及举行朝圣等活动,均为不服从教会的行为,绝不是好的信仰生活表率。
5. 我公开的声明:凡圣职人员、修会会士等,不论来自哪一个国家或教区,都具有公众身分,若没有 光州总教区主教的明文许可,而到罗州的“圣母山”、小圣堂朝圣,或举行任何宗教仪式或礼仪的话,都是严重迫害普世与地方教会的法规和圣统制的行为。
(下略)
各位台湾教会的神职弟兄、修士、修女及弟兄姊妹们,关于上述文章的内容,相信大家都能了解。我们不是反对教友们的热心,也不是否定奇迹的存在;毕竟以教会过去的历史来看,确实发生过许多类似事件,使得教友被蒙骗,甚至于造成教会的伤害,站在教会的立场,不得不小心谨慎。我恳求大家要有信心与耐性,相信天主圣神的德能,就向当年露德圣母与法蒂玛圣母显现的案件一样,起初不也是遭到极大的反对吗?若来自于天主的圣意,终究是会成就的!让我们尊重韩国天主教 光州总教区的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与麻烦,同时也请求天上的母亲玛利亚为此事代祷。
台北总教区
郑再发主教
2007/04/22, 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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