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bee
Posted - 2004/1/13 上午 12:39:42
在創世之後,人都是近親相交生孕子女,但其後立十誡之後,近親相交怎會變成罪呢?如果一早已經是罪,那麼神起初有會應許呢?
simon
Posted - 2004/2/13 下午 10:10:19
近親相交,下一代較易有遺傳病,這是事實。 但為甚麼近親相交是罪,我曾想過,但沒有明確的結論。是不是較易出現遺傳病,就算有罪?如果他們是不育的,是不是就沒有罪? 有人認為近親(比如兄妹)變成愛侶,是把親情和愛情混亂,所以是罪。 但如果兩兄妹自小失散,從沒有親情存在,他們相遇相戀,罪在哪裡呢? 胡塗Simon敬上
獨角獸
Posted - 2004/5/3 下午 05:22:31
我自己就唔關心近親相交的問題, 中外古己有之, 或出於權力,權慾, 或出於部族人口興衰. 隨著人類文化, 醫學知識的增長, 近親相交約定俗成違犯了大眾道德標準....... 相信無人可以俾到一個肯的答案為何神起初會應許, 因為人不是神, 如何能代答?! simon君用<不知者不罪>是答非所問! 唉~ 我自己一把年紀, 求知欲不及時下年青人~~~ 只關心切身的問題呢, 如民主普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