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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Posted - 2004/10/11 下午 04: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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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湾教区翻译的圣言宣读技巧,提到宣读员和领r员可以将读r内容整理过后,以解释(commentation)加改V的方法在圣道内表}和宣读。
请问香港教区容许这吗?有圣堂这庚吗?
简言之,宣读员和讲解员有权如此整合r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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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Posted - 2004/10/11 下午 08: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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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這算是paraphrasing,應該是不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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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Posted - 2004/10/12 上午 1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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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施姐:
我同意edward兄所講,在讀經中是不容許的.即經文本身是不應也不可加入個人"演譯",除了是一些書面語轉口語,如說"我地"而不是"我們".
但領經員在讀經前則應可以"點題式"的講解該篇讀經的"重點",但不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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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Posted - 2004/10/12 下午 08: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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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書面語轉成口語,小弟亦不敢贊同。以現時香港讀經員的水平來看,在缺乏聖經及神學訓練下,口語化的過程,會否成為另一種paraphrasing呢?
在某些情況下,書面語要比半鹹淡的口語更易理解。做得好的口語化,實質上亦是一種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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