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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家庭倫理 > 是犯了姦淫嗎?

頁:  1 回 應
作者 內容

simon


Posted -
2007/3/15 下午 01:42:14

瑪竇福音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裡姦淫了她。」

有一個教友問我一個問題,我不懂回答。現希望大家給意見。問題如下:

路人甲看見 A 小姐,然後在腦海中作性幻想,依耶穌的教導,路人甲已在心裡姦淫了 A 小姐。這是不容置疑的。

路人乙在腦海中幻想出一個美女,那是一個現實中不存在的美女,路人乙接著進行性幻想。那麼他算不算犯姦淫呢?
簡單地說,一個人能否在心裡姦淫一個古往今來根本不存在的人?

simon


Posted -
2007/3/21 下午 01:45:16

昨天又碰見提問的教友。他追問我有沒有答案,我告訴他我已把他的問題放在神學網站,但未有人回覆,而我也認真地想過,沒有頭緒。

靚仔


Posted -
2007/3/23 上午 11:13:21

西滿:

雖然幻想的對象客觀地不存在,但其意志已選擇不潔的思想,所以倫理上仍是錯的.

即你身光頸靚,我以為你很有錢,其實你是仙都唔仙的,我卻意圖向你騙錢,雖則我希望騙的錢從來也不存在,但我的貪念卻是真實的.所以仍是犯了"毋貪他人財物"的誡命.

simon


Posted -
2007/3/23 上午 11:24:19

靚仔:

謝回覆。我開始有點頭緒了。
可否這樣說:
一個男人對著一個真實的女人作性幻想,是心裡姦淫了她。
一個男人在腦海中對一個現實世界不存在的人作性幻想,是犯了「意圖心裡姦淫」。

edward


Posted -
2007/3/23 下午 12:02:33

Haha. Just for argument's sake.

How about I imagine to have legitimately married her first?

simon


Posted -
2007/3/23 下午 01:14:22

那是很有趣的問題。我又不會回答了。

靚仔,你有甚麼想法?

fabi


Posted -
2007/10/7 下午 08:55:25

剛好經過, 一字吟淺顯! 無論在什麼程況下, 腦海中有意圖或意向去幻想不潔的: 目標無論是一個現實世界中不存在的人,一或單身女子, 或別人妻室 ~ 同樣都是犯了姦淫, 都是不潔的, 思想不潔淨, 都是腦筋不對徑呀! 要Anit-virus下,另當快去做修和聖事吧, 及保贖, 刻己, 祈禱..等等.

除了睡眠時有不潔德的夢, 因為是全無意識的.

simon


Posted -
2007/10/11 下午 12:47:22

Fabi,

性交本身並非不潔,問題是在甚麼場合和牽涉的人。

又問一問你:如果我在餐廳和妻子吃飯時,幻想和她在家裡進行性交。那又算不算姦淫?

fabi


Posted -
2007/10/18 下午 12:09:40

Simon: 誤會了, 本人意論及有關乎那超然網想,虛幻的,未婚,或婚外情等等的情況。Yes! "性"本身並非不潔,問題是在於夫婦雙方是否與天主合作。

當然聖潔的婚姻生活的"性"是神聖, 是何其崇高。因真正的婚姻,是由天主和人的意志共同成立的。此聖事不單聖化了整個家庭的生活, 也聖化了我們週圍的人以及整個社會, 和教會, 我們是基督的肢條! 但現世,很多人沒有依從天主的意旨,反婚姻的惡習,如人工節育、墮胎、絕育、外遇、離婚,以及近代對婦女解放,夫妻愛等的曲解,都應該一一加以駁斥。

我看"性"的意義是"繼續後代",即子女的延續,有關乎延續基督的肢體。 如:「你們要生育繁殖,遍滿大地」(創,一、二八)。偉大聖師聖奧斯定曾由保祿宗徒的話堨岱恩a發掘了這點。他說:「婚姻是為了生育;宗徒這樣說:『我要青年女人結婚』好像有人在問他『為什麼?』他馬上接著說:『生育子女,並作母親』(弟前五、一四)」(S. August., De Bono Conjug. c.24 n.32)。

加以,天主要人類繁殖,不只為了保存人類並使之遍滿大地,尤其為了使之成為敬禮天主者,使之在世認識愛慕天主,最後永遠在天上享有天主。這宗旨又因了人類被昇格到超性領域的奇妙事實,已超出了人們目所見,耳所聞和心所想到的一切。顯而易見,由天主的萬能與夫妻的合作而出生的子女,是天主偉大的恩賜,是婚姻傑出的果實。

所以我們偉大的目標,不在於那麼俗世的..., 而是我們在世所作的各式各樣的善功和各樣的德行成果,以賺取將來享永恆的生命的,天國!

可知婚姻的建立、宗旨、律令與好處出自天主;因為是人,賴天主助佑,將自己本身慷慨地永久交付與對方。(根據聖師聖奧斯定所講,婚姻三項好處:子女、信實、聖事。聖師自己曾清晰地聲明:「信實使人不與婚姻以外的男或女結合;子女要人恩愛地接受之,寬厚地撫養之,虔敬地教育之;聖事使夫妻不得離異,離異後不得另娶或再嫁,即使為了子女的原故。這是婚姻的準則,用以點綴本性的多產和制止物慾的跋扈」。(S. August., De Gen. ad Litt., lib. IX. c. 7, n.12)

simon


Posted -
2007/10/18 下午 10:29:43

Fabi,

你說:「我看"性"的意義是"繼續後代"。」

我說:「我看"性"的其中一個意義是"繼續後代"。」

fabi


Posted -
2007/10/29 下午 08:26:40

十月二十四日的分享中,我們提到保祿的「二路」兩極論罪惡的奴隸和順命的奴隸。今天的羅馬書內容是典型的保祿說法:肉性生活導入死亡;靈性生活帶來生命。用現代用語,保祿所謂的「肉性」和「靈性」,便是「俗世觀」和「天國價值觀」的對比。沒有信德的俗世生活,往往淪為「肉性」,甚至產生各種保祿常常痛斥的惡行。基督徒的世界觀,以天主為核心,特別是以在耶穌基督內降生成人的天主為核心。這種觀念煉淨我們的靈魂,整合我們的信、望、愛三德,使我們精神煥發,成為一個真正屬靈的人。如此,「隨從靈性」便等於「隨從聖神」,我們的生活遂也儼如今天聖詠所說的:「義人在天主面前踴躍歡樂,他們也必要在愉快之中加倍喜悅」。就這樣,主導我們生活的是強烈的正義感,我們熱切追求的就是聖德。
  天主聖神,唯在你的引導下,並遵照你的引導生活,我們才能真真正正活得踴躍歡欣。

(10月29日 常年期第三十週星期一;羅馬書8:12-17)



Paulus


Posted -
2008/10/27 下午 01:21:11

我覺得其他人的討論應要對題, 唔好天馬行空,

路人甲看見 A 小姐,然後在腦海中作性幻想,依耶穌的教導,路人甲已在心裡姦淫了 A 小姐。這是不容置疑的。

不過, 請問女性在耶穌年代是蒙面的, 看到的只是一雙眼睛同附近一點眼皮, 同現在不同, 我想路人甲很快會忘記 A 小姐. 路人甲可能看見另外一個B小姐, 腦海中作性幻想, 咁佢係唔係"濫交"呢, 放過佢啦, 好普通之嘛, 唔好看到弟兄的刺, 看不到自己的樑.

如果佢真係咁"濫交"儭, 我提議佢去睇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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