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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我們的教會 > 普世教會 > 關於「司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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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Thomas SDB


Posted -
2001/3/10 下午 10:45:12

想知道各位對「司祭」一詞﹙職﹚有何見解。
又,終身執事和送聖體員的普遍化對一般信友印象中「中央集權」的司祭職觀念有何衝擊?

edward


Posted -
2001/3/11 上午 08:56:49

我對司祭職的理解,是一種「standing between」的觀念。在平信徒的普遍司祭職中,教會面對世界──我們傳福音,將天主帶給世界;在主教及司鐸的公務司祭職中,天主牧養教會──經由公務的司祭,將祂的聖事恩寵,分施給教會內的其他成員。

終身執事不屬公務司祭職,〔特殊委派的〕「送聖體員」亦不屬此列。

至於有關「中央集權」,則需閣下繼續說明了。

cecilia aw


Posted -
2001/3/12 下午 04:12:07

想請問,是不是因為耶穌是"男"所以司祭就是男人才可做?聖經沒有以天主為女性的icon嗎?

edward


Posted -
2001/3/12 下午 11:08:12

記得自己曾在別處貼過一篇文章,現再把它貼在這兒--

「因此,我在天父面前屈膝──上天下地的一切家族都是由祂而得名。」(弗三14-15;在希臘文,「父」和「家族」由同一字根演變而來)

在抽象的神學哲學討論中,神,是完美的。因此祂既不是男、亦不是女。

但是基督信仰是啟示的信仰。在神對我們的啟示歷史中,祂自己給我們顯示了「男性」的形象。在舊約中,祂是以色列子民的丈夫;在新約中,祂是父親。

降生成人、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也是男性。

「天主聖子,在永恆之中,生於天主聖父;卻在時間之中,生於女人。」

現代的神學潮流,備受女性主義的影響,偏向於認為「神」作為父親的男性形象,純粹是「比喻」,而不是描述神的「本質」。但是,根據主耶穌基督給我們的啟示,「父」和「子」分別是天主內其中兩位神性位格(Persons)的「名字」。

當我們稱「父」和「子」時,我們正是以主耶穌介紹給我們「天主的名字」去稱呼神,這就如上主向摩西啟示了祂自己的名字(「自有者」)一樣,不只是形容祂某些特質的「花名」(nicknames)。基督徒因著聖子的救贖,得以與祂的位格結合,我們是在真實的意義下,稱父為「父」。因此,使徒聖保祿也為我們作證說,人除非受聖靈的感動,否則不能對天父說:「阿爸,父啊!」

天主的男性形象,也為我們揭示了天主的「屈尊就卑」和「空虛自己」(斐二7-8)──無所欠缺的祂,居然和人類建立「關係」。

若我們細看人間男女的結合,則能發現一種有趣的現象:男人和女人,兩者都是獨立的個體。在最能展現男性和女性性別的性交中,作為具有靈魂的人的主體,男和女都是「主動」的。但在彼此的「主動」中,卻又有主動(actively active)和被動(passively active)之分。男方在「送」,而女方在「迎」,兩個靈魂在最深刻親切(intimate)的結合中,表現了彼此刻骨銘心的愛。

天主對我們不也是一樣嗎?在有形的受造物中,唯有人最尊貴,因為人都是有靈魂的、自主的個體。無限的天主,竟為我們有限的人類,而成了「有限的」伙伴,並主動地邀請我們。使徒保羅曾說:「天主的愛,不斷地催逼著我們」。祂這愛的行動,正為我們啟示了「人只有與天主結合,方能獲享真正的幸福」,但也正為我們指出:「天主也需要我們」!!!

為天國而守獨身的兄弟姊妹,或許也是在為這終極真理,作更明顯的見證。(參閱格前七35)

天主是否真的需要我們?在抽象的思維中,也許答案是否定的;但天主的啟示中,卻為我們提供了「肯定」的答案。

在聖若望福音中,耶穌向撒瑪黎雅婦人說:「我渴!」(若四7──原文為「請給我點水喝。」)在表面意義上,耶穌當然是要婦人給祂水喝。但在更深一層意義來看,(就如該故事的發展般,)耶穌卻是希望與天主分離的人,能再度與祂結合。

在同一福音所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也說出這句「我需要你」的話來。祂說:「我渴!」(若十九28)

之後,祂又說:「完成了。」(若十九30)

跟著祂就低下了頭,交付了靈魂。

混血兒


Posted -
2001/3/19 下午 09:46:18

對於神職人員為「男性專區」,實在覺得有點「那個兒」。請不用給我解釋為——十二宗徒都是男人。若給我這樣的解釋,倒不如說這是因為「既得利益者立場」。為何要拒絕女性和已婚人士的聖召呢?請給這些人一點機會。請給聖召一個機會。請把神職人員人性化一點;難道大家不知道,性罪行和同性戀在教會(神職人員)中已是歷久不衰的問題嗎?請給天主一個機會。

cecilia aw


Posted -
2001/3/20 上午 10:18:40

我倒不喜歡從"性"罪行的角度去看聖召改革 - 即使如此放寬了,神職如果要犯,有了家室亦一樣會犯。(基督教中有這些例子,不明指了)。
問題是 - 聖召的本義,是否真的不容女性任司祭職? 這應是個可以從神學角度探討的問題。

靚仔


Posted -
2001/3/20 下午 12:22:50

本來是應該和值得討論的,但教會內有些神學家認為OS的訓導(指女性不能晉鐸)是不能錯的訓導,教宗也明言沒有討論的餘地.那些神學家或神學者指提出反對的人,是遺反不能錯訓導,即暗示他們是"異端",唉...少說為妙,以免釘牌.

cecilia aw


Posted -
2001/3/20 下午 03:36:21

SOL-DEX,多謝靚仔哥的提示!

edward


Posted -
2001/3/20 下午 11:03:11

小弟以為,需要將「聖召」一詞作出更清楚的界定。依照教會的訓導,每位信友均有成聖的召喚。在這角度下,女性及已婚人士均有「聖召」。

如果從「既得利益者」的陰謀論角度討論問題,那麼閣下試問一下至聖童貞聖母:「為何天主揀選妳作為祂的母親?」,她也會給你「既得利益者」的答案!

Cecilia Aw


Posted -
2001/3/21 上午 10:00:50

Edward 兄,同意「聖召」有不同的層面 - 如果是女性,召喚其子當司祭,對母親而言,也是聖召。但這是廣義 / "全面"的理解,不是"召喚任司祭"的狹義理解。我本來的問題,是針對狹義那個;但這其實都不是最重要 - 我最大的問題是人如何會應「聖召」。
昨夜我們在培聖會跟dvc的主席神父談了一頓飯時間,亦提到教區會議第二草案的"聖召"報告的修改 - 但沒有提出"廣義"聖召跟"狹義"聖召的直接連繫應如何落實。
目前教區所見的聖召問題是"現象",但成因呢? 社會的錯嗎?(小孩少,父母忙,使孩子失愛 - 其實,現世的大人更加失愛,大人失愛,小孩如何能幸免?)
聖召限於小孩(青少年)?看看基督教 - 北宣有多少獨身的求道者聽福音!咱們召喚到他們嗎?
是的,教區對今天的慕道者說 - 別問"為什麼"你們來教會,只要來,就是主召喚你。這話不錯 - 但不能永遠適用於該慕道者 - 如果起先不為求道而來,那麼亦需繼續求恩,明白主的道路怎樣走。我不信"只要入了教就得救"那套。
我最大的問題是 - 是主不召喚人當司祭還是人不聽見主的召喚?

混血兒


Posted -
2001/3/22 上午 12:11:32

請問大家有沒有思想甚麼是「教會訓導」、「甚麼是不能錯」,除了天主外,誰真的能在良心下;說自己的所有決定是絕對的正確—是真理。我並不是,亦不夠「薑」挑戰教宗。但我想我們該有信仰的反省能力和追求。不是人說,便「死」隨。不論是否能有女或已婚神職人員。我希望的是理性的分析,是信仰的反省,是人性的回應。我並不怕成為異端,因為只有天主才能「論斷」、「審判」我。

cecilia aw


Posted -
2001/3/22 上午 10:18:38

說得好哇!
在Oxford出版社出版的"a short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ts"入面,很約略的談過這司祭問題,可見在外國的公教團體,這樣東西是有討論的。人家聖公會連女主教也有了......

靚仔


Posted -
2001/3/22 上午 11:23:42

這些課題都是我日常反省的課題,但涉及的層面很廣.我既願意接受papacy,但又不能完全接受拉辛格或Bentone的看法,應如何自處呢?
在建制內有沒有討論的空間呢? Paul Collins 不是在嘗試探討這些問題嗎? 換來的卻是拉大哥請他的同會弟兄(長上)喝咖啡!你請我飲咖啡無問題,請我的至親飲才是高招.
唉...不無感慨

Cissie


Posted -
2001/3/22 下午 04:29:23

handsome哥,我開始看到一些以前未想過的事 - 教友學神學,研習聖言,確實"很"重要。起碼信友不是神職,只是在俗人士,沒有飯碗問題,不怕"教會政治"。如果我們跟神職人員相孰,不難發覺他們對長上有不少勞騷卻未必可以得到反應或反映,十分委屈,信友大不了給人"秉",再沒其他......因此我常常說,善會內不應有太多在教會工作的平信徒。

靚仔


Posted -
2001/3/22 下午 05:08:03

哈哈,我這又讀神學,又在教會工作,又時常批評建制教會的平信徒,一定是persona non grata,最好講的說話也是non compos mentis的.哈哈哈!

Br. Thomas SDB


Posted -
2001/3/23 上午 12:05:06

「司祭」是一崇高的品位,為以色列人來說,天主只揀選了肋未家族的人作司祭;為中國人來說,司祭更是在萬人之上,只有一國之君才能行祭天大典,老百姓只能祭祖及鬼神。可惜的是,神權既與君權合一,亦隨政權轉移而沒落,使大部份現代的中國人喪失了尊崇唯一造物真神的觀念,其實這都是我們本有的,中國人的祖先其實並不迷信。「神」的真確觀念還是要靠司祭職來回復原貌,從司祭行聖職中,看到人神結合、互補的關係,來定立「神」在人生活當中的位置。

edward


Posted -
2001/3/23 上午 09:33:22

天主教的傳統﹐重視要服從自己的良心﹐即使在客觀上﹐良心是錯而主觀認為良心是對的時候﹐也要服從這個良心。

然而﹐在天主教的信仰中﹐良心是學徒而不是導師。良心應該服膺於教會對信仰及倫理的訓導﹐並接受教會的指正。

若有天主教徒認為自己的良心最終告訴自己﹕教會的訓導是錯的話﹐那麼他在倫理上絕對有義務離開教會﹐自己去尋找真理。當然﹐在天主教的角度中﹐該人是有著invincible error的異端或背教者﹐但未必不能得救。

靚仔


Posted -
2001/3/23 上午 11:18:06

修士哥哥,如果你是有這「預設」的答案來問這司祭的問題,我想你可能要失望了.整個信友的團體就是司祭的團體(CCC1546),在禮儀行動中共同行使基督唯一的司祭職務(LG10,2),公務司祭職是為普通司祭職「服務」(CCC1547),而非凌駕於信友的普通司祭職上.雖則禮儀行動可以彰顯「天主」,因其是普世救恩的標記,但不是唯一的標記,人還能從很多不同的途徑認識天主的.(cf.SC9)
「神職優越主義」影響教會深遠,希望你不會墜入這個迷思之中,而認清我們蒙召是來服待人的.謹此共勉.

cecilia aw


Posted -
2001/3/24 上午 11:28:01

handsome仔,我更加會說,神職不單要"服務教會"(serve),他們還要"提升信仰"(promote)。後者可比前者更重要。希望咱們的神職別loss sight of the latter.

混血兒


Posted -
2001/3/26 上午 01:14:45

很高興!因為大部份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信仰反省。其實,不論是教會訓導或教喻都是人為的,我相信沒有人敢說「他的決定就是天主的決定,他的話就是天主的話。」
神職就是僕人之職,是為天主、為教會、為人群服務。在我來說,神職是有一定的空間。作為信友的我們、作為有少許神學基礎的我們,應多為此反省和作出祈禱(起碼不用為五斗米折腰)。若單單只懂說,這是教會訓導,是
教喻,我會為這些人或事而感到難過。我想強調,我不是
要起甚麼神職改革,我只想這話題有討論的空間。

edward


Posted -
2001/3/26 上午 09:01:15

混血兒君是認為教會的訓導純是人為﹐因此對信友來說﹐並沒有任何具約束力的權威嗎﹖若小弟對閣下的理解正確﹐則在天主教會內﹐應以甚麼作為信仰的最高準則呢﹖

cecilia aw


Posted -
2001/3/26 上午 11:34:20

這不就是當年新教徒的說法來��?
當中有很多辯論的,但可以肯定,人亦能與主直接溝通,對於我這平信徒而言,教會的訓導我未必全明白,但人是可因著聖神,將不明的"化"為明。聖召就是其中的姣姣者 - 好難明,卻不是不能明,明白了,信仰肯定跨越一大步,這是主的厚恩呢,神職在信仰上是要有更深的體驗,這是不爭之事,尊敬他們,不是其個人,而是其信德。

cecilia aw


Posted -
2001/3/26 下午 06:12:41

補充: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給婦女們的信函 - 十一段:
"......在這裡,(公務司祭職)對面女人仍有很大意義,這(女人)因聖母而生活在這麼一個崇高的方式裡.......一種高度意義的"伊岡特質"(肖像icon特質),這特質在聖母身上找到了完全的實現,而且也適當地表達了教會特有的本質,....基督的新娘,信眾的母親。......男人和女人的角色icon互補的作用,教會的兩種基本幅度,......"聖母馬利亞原理"和"聖伯多祿原理"教會。"
這倒像易經的乾文言和坤文言哩!
起碼是說出了男女各施其職的原理了。

Br. Thomas SDB


Posted -
2001/3/28 下午 11:58:41

「神職優越主義?」哇!我第一次聽到這種專有名詞。不過仔細一想,神職的確有其優越性﹙我當然不是指膺負神職的「人」﹚。可能聽過有人說某個神父不像神父。但卻很難斷定神父的形像究竟如何。誰敢說某神父是標準的神父?就算是聖維亞納、聖鮑思高,誰又敢說做神父一定要照他們的模式?神父既被稱為基督第二,基督——永恆的大司祭,才是神父的標準原形。但是我猜,基督會做的事,神父卻未必敢做,原因可能在於,司祭職只是基督奧體的一部份,不是全部,所以只能活動於自己的範圍。話說回來,雖只是一部份,但卻是連接頭與肢體的中心部份,其尊貴性由此可見。對司祭職我並無預設,更無結論,只是基於現象所做的推理而已。

混血兒


Posted -
2001/3/29 上午 12:13:18

不論是教會訓導、教喻、聖傳、傳統都是極為重要,極須
我們專尊重和重視,但這不代表我們不須作信仰反省、在禱告中與天主建立親密的關係。在我而言,我不要做或只
停留在吃奶的階段;我想我要在信仰中成熟起來,懂得思
想,懂得發問、會問良心。若兄台你是如此「順服」在教會訓導之下,我只好恭喜教會,又多一位不問理由、不作反省的「好信友」了!乖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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