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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聖經 > 聖經是「神話」嗎?關於「聖經無誤」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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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edward


Posted -
2008/9/27 上午 10:15:33

如題。

一個起點,是先前宗座聖經委員會發表過的一份公告。(拉丁版本可按此處)而相關的中文翻譯則如下--

---------------------------------------------

關於創世紀首數章的歷史性質(1909年)

問題三 創世紀前三章所敘述的事,是有關基督宗教的基礎,例如:天主在世初創造萬物,特別創造了人,從第一個男人,形成了第一個女人,以及人類的單一性;原祖父母在義德,完整,不可死的情況下的幸福;天主曾向原祖生命〔拙按:作出命令?〕,以試探他的服從;人因惡魔借了蛇形來誘勸而背叛主命;原祖父母即因此而被撤消原來的純潔無罪的地位;然後天主預許,將來的救贖等等;凡此種種,尤其是那字面的意義,及其歷史性,試問是否可以予以懷疑?

答案是:否定的。

問題五 在上面所說的創世紀前幾章裡,是否所有字、句、逐字逐句,常常一定要依原意去瞭解,絕不可離開原意;縱然當這語句本身,或是比喻,或是擬人方式,顯然不可按原意而被迫放棄原意的時候,也不可放棄原意嗎?

答覆是:否定的。

---------------------------------------------
英文:

Third Question: Whether we may call into question the literal historical sense where there is a question of facts narrated in these chapters that touch upon the fundamental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as, for example, God's act of creating the universe at the very beginning of time, especially the creation of man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first woman from man; the unity of the human race; the original happiness of our first parents in a state of justice, integrity, and immortality; the command God laid upon man so that he might demonstrate his obedience; the transgression of that divine command at the instigation of the devil under the guise of the serpent; the fall of our first parents from their primordial state of innocence; and the promise of a future redeemr.

Response: Negative.

Fifth Question: Whether all and each of the parts of these chapters - namely, the single words and phrases - must always and of necessity be taken in the literal sense so that one may never deviate from it, even when it is clear that expressions are used figuratively, that is, either metaphorically or anthropologically, and when reason forbids us to hold, or necessity impels us to reject, the literal sense.

Response: Negative.

---------------------------------------------

若按照上述的字句而言,創世紀的首三章至少包含了以下歷史事實:

一、天主在世初創造萬物,特別創造了人;
二、從第一個男人,形成了第一個女人(formatio primae mulieris ex primo homine)
三、人類的單一性;
四、原祖父母在義德,完整,不可死的情況下的幸福;
五、天主曾向原祖作出命令,以試探他的服從;
六、人因惡魔借了蛇形來誘勸而背叛主命;原祖父母即因此而被撤消原來的純潔無罪的地位;
七、天主預許將來的救贖

記得這些問題,原於2004年張貼,但似乎感興趣的兄弟姊妹並不多。如今既然大家提起,看看有沒有意見?

edward


Posted -
2008/9/27 上午 10:25:35

而關於「神話」問題,則同一文件--

Second Question: Whether we may teach, notwithstanding the historical character and form of the Book of Genesis, the special connection of the first three chapters with one another and with those that follow, the manifold testimony of the Scriptures both of the Old and the New Testaments, the nearly unanimous opinion of the Fathers, and the traditional view, which - passed down also by the Jewish people - the Church has always maintained, that these three chapters of Genesis do not contain narratives of things that actually happened - that is, narratives referring to objective, historical reality; and whether we may teach that they contain fables derived from the mythologies and cosmologies of ancient peoples, which the sacred author has purified of all polytheistic error and adjusted to comport with monotheistic teaching, or allegorical and symbolic stories without any foundation in objective reality but presented under the guise of history for the purpose of inculcating religious or philosophical truth, or, finally, certain legends partially historical and partially fictitious, freely constructed for the instruction and edification of souls.

Response: Negative to each part.

edward


Posted -
2008/9/27 上午 10:39:26

此外,按照pet兄所引述的白朗神父著《101聖經問題與回應》,當中第廿四條這樣提到:

「...羅馬宗座聖經委員會在本世紀初特別指示,創世紀某些部份應該按照字面解釋,其中包括魔鬼以蛇的形狀出現。我們必須接受,第一個女人由第一個男人而形成為事實。人之間是團結的,因為所有的人類都是由第一對父母傳遞下來的。如果你的堂區司鐸在1955年之前受訓練的,他所得到的訓練,可能正是這樣的。但在1955年羅馬宗座聖經委員會的秘書宣佈,除了涉及信仰和倫理的問題之外,教友可以自由回應委員會較早期的指示。因此,從字面解釋創世紀的自由度大大增加...」

然而,若我們查看另一篇文章:

Rediscovering the Decrees of the Pontifical Biblical Commission

則似乎這種推論,並非沒有問題的。

pet


Posted -
2008/9/27 下午 04:02:38

Edward兄:
似乎你不甚同意歷史批判法。

但由拉辛格樞機帶領的宗座聖經委員會在1993年發表了一份文告,名為《教會內的聖經詮釋》,在其總結部分,有這樣的言論:
第二個結論是:聖經經文的性質本身意味著闡釋經文時,最低限度在主要程序上,需要不斷運用歷史批判的方法。事實上,聖經並不以一個直接啟示出來、無時間性的真理的姿態出現,卻是一個成文的憑證,證實天主在一連串的參與人類歷史中自我顯現。有別於其他宗教的教理,聖經的訊息是牢牢地植根於歷史當中的。因此,除非仔細考查聖經各書卷的歷史背景,不則不能正確理解這些書卷。

既然教會已經發表了聖經詮釋的原則,Edward兄還是不要固執己見,因為啟示教義憲章12這樣說:
因此這一切關於解釋聖經的原則,最後當置於教會的定斷之下,因為教會擔任保管及解釋天主言語的使命及天職。

我們不宜不跟隨教會對釋經的原則及步伐!

至於創世紀中的記錄是事實與否,的確是一個很多爭論的問題。但是教會當局還未對這幾十年來一些較自由的釋經法做出嚴厲的批判,教會似乎是在等待兩派相反論調的學者作更深入的研究,再作更進一步的判斷。否則,現在坊間以開放的角度去解釋創世紀1-11章的書多得不可勝數,而很多天主教神學家在各天主教神學院也作出這樣的教導,為何教會當局不出來叫停呢?

edward


Posted -
2008/9/27 下午 05:37:01

pet兄:

一、小弟並不是反對歷史批判法。若將此方法定位為深入瞭解聖經成文的背景、脈胳和歷史文化背景,則這些努力乃是值得支持的。但在此一解釋下,「歷史批判法」(historico-critical method)與古典的「歷史方法」(historical method)又有甚麼分別?

二、然而,現時歷史批判法的使用,卻往往是包含了很多自然主義和唯理主義的預設。當「聖經學者」們,使用一套稱為「歷史批判」的釋經「工具」,但從這「工具」,卻可得出「耶穌並非由童貞女所生」、「聖經所記載耶穌所行的奇跡,都是後人穿鑿附會出來的」等結論,則必定是公教教義出了問題,又或是此一「工具」出了問題。從公教教義的立場看來,則必是工具出了問題。

三、拉辛格樞機本人,對歷史批判法本身的局限性和問題,亦是具有深刻見解的。

四、宗座聖經委員會,在六十年代改組後,已不再具有教會訓導當局本身的職權。這是拉辛格樞機在前言中亦已指明的。將這份文件視為「教會發表」,會否有點過份?情況不是有如把國際神學委員會的文件,或拉辛格的個人著作,拿來當作「教會訓導」看待那麼可笑?

Francis Martin
Nova et Vetera, English Edition, Vol.5, No.2 (2007): 285–314
Joseph Ratzinger, Benedict XVI, on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Two Leading Principles

edward


Posted -
2008/9/27 下午 05:47:36

按照《天主教教理》:

390. The account of the fall in Genesis 3 uses figurative language, but affirms a primeval event, a deed that took place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history of man. Revelation gives us the certainty of faith that the whole of human history is marked by the original fault freely committed by our first parents.

按照此一論斷,我們是否可以信德的肯定性,相信亞當和厄娃的存在,以及他們違命事件的歷史真實性?

simon


Posted -
2008/9/28 上午 01:12:29

edward,

「The account of the fall in Genesis 3 uses figurative language」,意思是聖經中的敘述,是用了象徵的語言(figurative language)。

如果你要我相信,人類歷史中,有一個不穿衣服的女人,聽了一條會說人話的蛇教唆,吃了一個神不准吃的果子,然後開始懂得穿衣服.......come on,我的信德肯定不足夠讓我真心相信此乃事實。

edward


Posted -
2008/9/28 下午 03:21:16

edward


Posted -
2008/9/28 下午 03:22:09

西滿兄:

你說--

我換一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
如果有人說:「創世紀開首的內容不是神話,而是真實發生過的歷史。」
我會說:「這個人,也只是『假設』創世紀不是神話,因為他不能提供實際證據去支持創世紀是歷史。」

[...]

如果你要我相信,人類歷史中,有一個不穿衣服的女人,聽了一條會說人話的蛇教唆,吃了一個神不准吃的果子,然後開始懂得穿衣服.......come on,我的信德肯定不足夠讓我真心相信此乃事實。

單憑對篇章的體裁和文體的推測,我們顯然不能確定它的歷史真實性。情況就有如:中國的某些野史,曾敘述過所謂「祿山之爪」的故事。但單憑此一報道,我們亦不能否定安祿山在歷史中的確曾經存在。單單讀《三國演義》,而缺乏外在證據(如《三國志》)的支持,我們不能肯定它所闡述事件的歷史真實性。

聖經不是一本長年塵封地底、而忽然被挖掘出來的書。它在天主選民的救恩歷史中,逐步地被形成。因此,當讀到一段聖經篇章時,我們固然不是從真空的狀態下閱讀和理解,而是參考整個舊約和猶太教的傳統、和基督徒的傳統中去領悟經文的意義。

pet


Posted -
2008/9/30 下午 12:25:38

Eward兄:
正如你所說,「歷史批判」是一套工具,所謂工具,必有強弱。我們不必因某些學者用此工具得出一些很離譜的結論,例如布爾特曼,便宣稱不能再用這工具。
白朗神父也是曾使用這工具的學者,但卻堅持耶穌基督是童貞女所生,五餅二魚的奧蹟不能用耶穌懂捕足人群的心理來解釋等。這情形就有如刀,我們不能因刀能殺人,便不再用刀吧?

至於宗座聖經委員會,雖然已改組,但怎麼說也是教會的組織,教會的機構,我看不出視為「教會發表」,有何過份。因為這文件「教會內的聖經詮釋」是近代最新有關聖經詮釋的文件,除非信理部有新的文件指出在釋經上應有進一步的原則,否則,我個人仍然認為應跟隨這一份由教會機構所發出的文告中的指引,即使這文告仍未達到「教會訓導」這一層次。這情形就如同在梵一中,有關教宗無誤一條,若無梵二對這信理的擴展,我們只會用梵一的意思去行。

拉辛格樞機對「歷史批判」的看法,我相信是他個人見解,就如白朗神父的個人見解一樣。若以學術角度去看,拉辛格樞機的教義神學當值得推崇,但若以聖經學研究而論,則白朗神父無論怎說也比拉辛格樞機強,即以有關的著作而論,也可以這樣說。白朗神父有關釋經的著作在教會內廣為人使用,而拉辛格樞機的Einführung in das Christentum則應是我們不可不看的作品,相信從中我們可以學到一個神學家應有的風骨及胸襟。

edward


Posted -
2008/9/30 下午 01:17:22

pet兄:

一、小弟在九月廿七日的貼文中,已清楚地提出了本人對歷史批判法的看法。

二、請看閣下引述DV12的話:「既然教會已經發表了聖經詮釋的原則,Edward兄還是不要固執己見,因為啟示教義憲章12這樣說:『因此這一切關於解釋聖經的原則,最後當置於教會的定斷之下,因為教會擔任保管及解釋天主言語的使命及天職。』」小弟只是擔心閣下,將宗座聖經委員會的意見,視為「教會定斷」吧。

三、我希望重申的是:現時宗座聖經委員會本身,只是從屬於信理部的一個「諮詢」機構,本身並不具備訓導當局本身的職能。例如:若干年前,信理部曾要求這委員會提供一份對於女性晉鐸可能性的報告。結果委員會的報告得出的方向,與信理部的訓導以及後來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結論,兩者大異其趣。當宗座聖經委員會說:「基於聖經,我們不能肯定得知女性晉鐸的可能性」,而信理部則說:「女性不能有效地領受鐸品此一訓導,乃基於聖經」--你叫我跟邊個好?

四、另一個例子是:當一位教友,詳閱過「國際神學委員會」論及「靈薄獄」的文件後,對它的若干前設和結論產生質疑時,是絕對有權提出「異議」,而不損害教會共融的。

pet


Posted -
2008/9/30 下午 01:38:27

Edward兄:
我贊同你的說法,我們有權對委員會的論調提出異議。但我的想法是,我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而委員會由不少聖經學家及神父組成,我個人的研究及所閱的書籍絕無可能比他們更有準確的判斷,所以,在信理部或訓導當局持質疑意見前,我還是會學習遵從,這並不是因為它有資格完全代表教會的訓導,而是我尊重這一班有學術水平的聖經學者。

edward


Posted -
2008/9/30 下午 02:02:33

pet兄:

小弟以為,若我們真的要在神學上有所進深,則應學習在可批判之處詳加批判,但應持守之處則予以持守。

我本身可未曾受過正式的神學訓練。我自己的經驗給我的認知是:教會的訓導,與神學家的個別意見(或甚至是「大部份神學家們的集體個人意見」)之間,實在有著天壤之別。

神學理論的探討,很多很多時是受著「環境」和「氣候」的限制,從時間和歷史的角度下,很多盛極一時的學說只屬曇花一現、而最終被大部份人所遺忘。

小弟近日在堂區圖書館,閱讀以往多期的《神思》和《公教報》的文章。有很多問題和討論,在十多年後或數十年後的今天看回來,得個「笑」字而矣。

閱讀梁雅明神父的文章,赫然發現:傳統的進路,往往隱陣得多。

pet


Posted -
2008/9/30 下午 02:54:10

Edward兄:
和你的討論,穫益良多。似乎我和你都有一個堅持,就是教會信理或訓導當局的指引,我們有責任要遵守堅持,這樣很好!

而你則較為傾向用所謂穩陣的進路,我則較為傾向探索的進路。

我十分慶幸當今教宗或是教會當局給我們這種自由,在信理部未定案前,可以自由選取自己探索或成長的進路,這也是靈修進路的一種啊!

正如香港的陳日君樞機,明顯他是代表穩陣的一派,但就是從沒有出來對前衛的一派叫停,這真是我們教會的大公精神!

edward


Posted -
2008/9/30 下午 03:59:43

小弟亦很高興能與你暢快地討論。

若反省過往,若不是在此討論區流連,則小弟很可能只著眼於醫科的課業。

我們身處的團體,往往就是少了這鼓勁兒。

有學術水平的學者,當然要尊重。小弟家中亦收藏有幾本Fr. Brown的書(包括:《New Jerome Biblical Commentary》、《Mary in the New Testament》和《The Death of the Messiah》),但亦沒有必要將他們太過高舉。希臘先哲曾言: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當某些神學家的意見,與一貫的傳統相違時,我認為其實任何人都有責任去加以「懷疑」和「質詢」。真正的神學發展,乃在於有機地從舊有的觀念中,生長出來。

甚麼是成長、甚麼是病--反而是最根本的問題。醫生(訓導當局?)的話固然要聽,但母親(傳統觸覺?)的叮嚀亦不可輕視。

在你眼中,在香港教區,何者為「前衛」的一派?

simon


Posted -
2008/9/30 下午 04:21:28

edward,

你說:「當某些神學家的意見,與一貫的傳統相違時,我認為其實任何人都有責任去加以『懷疑』和『質詢』。真正的神學發展,乃在於有機地從舊有的觀念中,生長出來。」

如果物理學也是用這種思考模式,我們只會有牛頓的物理定律,而不會有相對論。

舊有的一定對,新的有可能錯。抱著這種觀念不放,正是其中一個把耶穌送上十字架的原因。

simon


Posted -
2008/9/30 下午 04:29:03

若把醫生比作訓導當局,令我想起很多年前,很多醫生叫人吃人造牛油,因為人造牛油比普通牛油健康。過了十多年,醫生又說人造牛油其實比普通牛油更壞。

edward


Posted -
2008/9/30 下午 10:38:54

西滿兄:

希望你會明白小弟比喻的用意。

科學與神學的不同,是在於前者是以觀察物體現象為研究對象,而神學則是以聖經和聖傳作為研究對象。因此,神學必然是「保守」的--in the sense that任何「發展」屬好或壞,均以是否與傳統相貫徹為標準。

醫學發展日新月異,醫生給你的意見,在此刻可謂最update和evidence-based的。也許你可以「寄望」將來(十年?四十年?)他們的意見與當下的意見完全相反,因而在此刻未按他們的意見採取任何措施。

但醫學畢竟不是哲學。我們講的很多時不是「絕對」真理,而是明智判斷。要慎防因此而吃大虧啊!

即使教會的「一般」訓導當局(ordinary magisterium),亦未必每次訓導都絕對正確,但卻肯定受到聖神的護佑。教友在此情況下拒絕聽從,雖有極微小可能正確,但卻很大可能屬不智之舉。

edward


Posted -
2008/9/30 下午 10:42:53

把主耶穌送上十字架的,並不是「舊有的一定對,新的有可能錯」的觀念。

西滿兄何來此一看法?

simon


Posted -
2008/9/30 下午 11:21:33

edward,

給你一說,我又有點糊塗了。
不知是哪個網友在此網站說,聖傳肯定正確,而教會訓導屬聖傳之一,所以也肯定正確。

但你說:「即使教會的『一般』訓導當局(ordinary magisterium),亦未必每次訓導都絕對正確。」

究竟教會訓導,是不是百分百正確,還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九正確?

simon


Posted -
2008/9/30 下午 11:28:34

耶穌被送上十字架,我想是有多個原因的。
其中一個是耶穌對世人的教導,對當時的人來說,是太新太前衛了,令到很多自以為掌握著真理的人怨恨耶穌,認為他在說假話,於是合謀害死耶穌。

當時的人認定「以牙還牙」是正確的,耶穌卻主張包容寬恕。
當時的人認定救世主是身份高貴的強者,耶穌是木匠之子,竟自稱是默西亞。
當時的人認定安息日不能工作,耶穌又反了。

當時的人認定的,正是當時的人的舊有傳統;耶穌說的,是太新太反傳統了。
如果耶穌只按舊約聖經(傳統)說道理,不提新觀點,他就不用死在十字架。

simon


Posted -
2008/9/30 下午 11:33:39

你說:「教會訓導局有聖神護佑。」
我會說:「白朗神父寫書指出,福音有可能包含人為渲染。白朗神父認真思考和寫作的過程中,一樣有聖神護佑。」

simon


Posted -
2008/9/30 下午 11:40:07

edward,

你又說:「神學必然是『保守』的......任何『發展』屬好或壞,均以是否與傳統相貫徹為標準。」

我推測,教會有一段很長很長的時間,真的相信有一個不穿衣服的女人,因為遇上一條會說人話的蛇,而去吃了一個果子,才開始穿衣服。
這是教會的「傳統觀念」。

現在很多教友,包括神父學者、慕導班導師和simon,皆認為那一段聖經只是神話故事,不是真實歷史。這個想法,如何「與傳統相貫徹」??

edward


Posted -
2008/10/1 上午 07:59:18

西滿兄你認為:

我推測,教會有一段很長很長的時間,真的相信有一個不穿衣服的女人,因為遇上一條會說人話的蛇,而去吃了一個果子,才開始穿衣服。
這是教會的「傳統觀念」。

你的這項理解,也許與「事實」不乎。

當教會肯定創世紀首數章的「歷史性」時,顯然並未有要求學者和教友們,要逐字逐句地予以狹窄的「字義」理解經中的話語。早在教父時代,亦已有此一進路。

當《天主教教理》說創世紀作者用「象徵語言」(figurative language)去述說「太初歷史」(primeval event)時,該作者的用意是要肯定一件曾確實發生過的事實。但作者亦同時表明,他對某事件的一些「枝節」和「表面現象」不感興趣(事實上,當教會以創世紀的敘述來闡釋當信道理時,亦對該些「枝節」不感興趣)。反而他關注到該事件本身的更深一層底蘊,如:原祖在犯罪前與天主之間的關係、天主確曾給過他們命令、犯罪前人類之間本來所有的坦然與和諧等。

我所理解的「神話」,乃古代人們對自身所處的環境、人生處世、緣由等所「想像」出來的各種解釋。就「想像」作為起源而言,神話起源於人,而非神。它們亦未必須以「事實」作為言說的基礎。希臘哲學,在相當程度上是因為人們不再滿足於神話所給予的不合理解釋,而有所發展。

當然,近代亦有學者開始指出:神話亦往往具有某程度的「歷史性」等等。

若我們將古代兩河流域的神話,與創世紀的各種敘述作一比較,則可發現兩者在結構和體裁上,可謂截然不同--「用字」和「材料」的選取上也許有相似的地方,但「脈絡」和「信息」則明顯有異。

將創世紀稱為「神話」,可能與其他神話對比起來時具有一些「比較意義」,但若以此而否定創世紀敘述事件的事實基礎,則與教會的整個傳統,格格不入。

edward


Posted -
2008/10/1 上午 08:28:07

此外,小弟將現時教會禮儀的祈禱經文,當中述及創世紀的地方列出。

Genesis events celebrated in the Liturgy

教會的祈禱,經常以「天主,你曾...」作為救恩史連貫我們生活體驗的表達。禮儀的慶祝,與救恩史的真實性之間,亦具有不容忽視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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