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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ropha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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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20 下午 09:11:05

佛教之所以不同于世界上其他的宗教,主要是因为佛教有‘无我’的教义,全部佛陀教义的活力和独到处,完全表现在无我。在这一点上,佛教确实是表现了它突出的地方。印度其他宗教徒之所以称佛教徒为‘妄自尊大的虚无主义者’,就是因为佛教徒是主张‘无我’的。而佛教徒反过来称呼他们为‘异教徒’和‘外道’。沾染了自然崇拜成见的学者们,甚至在今日尚难于理解和接受这一教义,可见佛陀在人类文化还是早期的时候,他的思想是多么有决定意义和有远见。
‘无我’教义的内容,根据南传教义的说法,就是每一个无论是生理和心理的生存状态都是无常的,其中没有任何常住不变的原则、本体、实质,或‘灵魂’。总之,没有任何性质的不变的状态。这就是南传佛教中最本质的学说。佛说︰‘一切事物皆有起因,如来业已说明其原因,并已指出其止灭之道。此即名为佛之教法。’这一段话包含了正确而简要的佛教的精神和实质的讲解。它说明佛陀发现了生存的诸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且指出了永远抑制这些要素的活动力的方法。而最后使其趋向于寂静,这就是佛教在世界上流传了二千五百年之久的中心概念。

佛陀宣称他的教义是一个实用的教义。它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一个解脱轮转不已的生死的方法。这种解脱的方法,主要是对人类而言。根据上述中心概念,佛教详细地分析了人的生存的组成因素。分析法在佛教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方法,所以佛教也被称为是‘分析之教’(Vibhajjavada)。

人的存在包括两个部分,即色法与心法。色法包含各种生理要素,心法则包含各种心理因素。心理因素有四种,即受想行识;此四者与色法合称为五蕴。与人有关系的外在世界,也被分析了它的组成因素。人与外界的关系就是认识的关系。谈到认识的时候,我们就必须要涉及认识的器官(根),和认识的对象(境)。认识的器官即眼耳鼻舌身意,认识的对象即色声香味触法。这十二个因素统称为‘认识的基础’,包括器官和对象,二者相遇,才能产生认识。由此所产生的认识有六种,即眼与形色相遇所产生者谓之眼识等等。此六根六境六识,为组成认识的因素,统称为十八界,因此人的存在和与他发生关系的外界环境,分析成为蕴、处、界;此三者统称为‘法’。所谓‘法’者就是存在的因素。

概而言之,‘法’可分为两大类,即‘有为法’和‘无为法’,虚空和涅槃属于无为法,其他诸法概属有为法。因此生存的因素亦分为两大类,即清净的和污染的,善的和恶的,有利于涅槃和无利于涅槃的诸种因素。清净的、善的和有利于涅槃的因素,就是使人趋向于解脱的力量,相反的因素则使人趋向于生死轮回。佛陀在寻求自生死轮回走向解脱之道的过程之中,发现了诸法的真义。无我教义是这一发现之中的必然结论。由于有了这个教义,佛陀的教法才有了它的独特之处。

依据这个教义的解释,整个宇宙及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是一些无穷数的、个别各异的、刹那即逝的各种因素,存在于永无止息的活动和变动的状态之中,然而它们之中并没有一种‘实质’。它们只是一些瞬间即过的能力而已,并没有任何常住不变或静止的东西,也不是存在于静止的状态之中,而是在一种不断的变化的状态之中,这个现象世界就是由这些刹那相续的存在所组合而成的。一方面形成了我们所看见的、听见的、嗅到的、尝到的和触觉到的一些事情,另一方面形成了单纯的知觉(识),以及附带的感觉、观念、善恶意志等等,然而在它们中间并没有任何持久不变或有实质的东西。

为了充分地理解佛陀的这一个教义,我们必须要知道一些这个教义形成时期印度所流行一般的思想状况。西元前六世纪顷,在佛教兴起之前,印度的哲学思想呈现极其复杂的状况。各派学说蔚然并兴,流行于全国各阶级人民之中。一方面有流行极为广泛的教义,否认个人在死亡之后的存在,否认宇宙间任何既有的秩序,除了某些世间权力的偶然报复外,否认任何善恶行为的果报。因此,除了个人的利益之外,不主张在生命过程之中有任何更高的目的。这一派学说当然也不主张灵魂和上帝的概念。

另一方面,则有正统的婆罗门教哲学思想。其中一部分人以为遵行适当的宗教仪式,可以达到人生最高目的,并且信仰古代献祭宗教,祈求死后升天享福。另一部分人则信奉宇宙一元论的学说,认为最高的乐境为个人的人格和无所不含的绝对真神合而为一。另外也有人相信有一种永�琲�灵魂,由于不断积累善业的结果,这个灵魂经过若干世后,可以回复其真纯清净的状态。实行善行和自我抑制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被认为可以清净心意,而且可藉以控制自然,获得超自然的力量(神通)。

佛经中所记述的我见,不外二种极端见解。一为断见,否认死后的任何存在;一为常见,臆断人有永�痦M净的主体,最后可以获得解脱。

在研究佛陀关于我见的教法之前,我们应先略论对于佛教思想有影响的三派哲学思想。这就是奥义书派、耆那教派和数论派。奥义书派的主要教义,是主张整个宇宙是一个真实的统一体,只有一个一,而没有二。主观和客观,自我和世界,个人的灵魂和宇宙的灵魂,都结合在此统一体中。我们所知之世界并无内在的实体。内在的实体属于‘知者’、属于‘神我’──大梵。因此,奥义书派的教义是一元论的学说,认为有一永�琱�变无始无终的真实存在,人的灵魂即是这个存在的一部分。

耆那教徒信奉一种高度发展了的伦理上的清净和染污的学说,并且相信一种精神存在的学说,甚至于把精神推广到植物和无生命的无机体上去,认为它们都有灵魂。根据耆那教的说法,这些灵魂是半物质性的实体,和其所依附的体积大小相符,并随体积之增长而增长。因此,耆那教主张一种有变易性质的永�琲�质的教义。道德上的染污,据说是由于一种不洁净的微细物质,从皮肤孔中进入灵魂内部所引起的。为了要获得道德上的清净,就必须要闭塞那些不净物质进入灵魂的孔道,以求至高无上的清净,使灵魂证得最后涅槃。由此看来,耆那教的因果业报是肉体物质性的理论。

数论派一方面主张多数灵魂存在的学说,一方面又主张有一种唯一的、永�琲滿B无所不在的实体物质。开始的时候,这个物质是在一种无差别的平衡静止状态中,后来发生了一个变动过程,这个物质就永为休止,随时变化,一直到它最后回复其平衡静止状态。这个物质不仅包括人身,而且包括意识状态在内。意识状态被认为是有物质根源和物质因素的。因此,在每个实质存在之中都有物质,意识物质和能力物质二种基本本质,作为独立的实体。能力也是被认为有实质的。物质沿着两条不同的路线发展,其一以半透明的理智物质为重心,发展成为人的知觉器官;其一以无生命的物质为重心,发展成为知觉的对象,包括粗细对象在内。

佛教反对这三种学派的思想。它驳斥了奥义书派的一元论,而主张宇宙间没有一个真实的统一体,实际上每一事物都是分离的、个别的、分裂成为无数的极微因素(法)。人就是这些物质因素和意识因素相互联系的集聚体,其中并无灵魂和不变的神我。外在世界也是许多变易因素所组合而成,其中并无常住不变的物质。

佛教同意于耆那教反对奥义书派的一元论,也同意它主张存在是一个生起、延续和毁灭的过程,但不同意它的物质性质的因果业报的理论,佛教和数论派关于物质永不静止、�痡`变易的学说,非常相近。但是数论派称根本物质为‘德’(guna),佛教则称之为‘法’(dhamma)。每一个‘德’是一个极微的物质量,代表一个极微的物质实体,但是‘法’并不包含任何物质,而只是一个有动力的个体而已。佛陀的创造性就是在于他否定了任何不变的物质性的存在。对佛教徒而言,物质的运动和变易是一连串的能力瞬间即逝的表现而已。对数论学家而言,运动是完整的,而刹那变易是无定性的物质的变易。佛教徒认为一切事物是瞬间即逝的,因为其中并无不变的物质。但数论派的见解则认为物质虽有变易,而其本身在基本上是不变的。

关于数论派的二元论,佛陀认为是一种极端的多元论而加以反对。实际上整个宇宙不过是许多个别的,刹那生灭的因素,集聚在一起的现象而已。一切事物毫无例外,都是由刹那生灭的现象所连串而成。所谓一切事物皆有常住不变,无所不在的物质作为基础者,不过是数论派及其他学派的臆想而已。佛教的基本概念认为除了个别短暂片段的存在以外,没有究竟的实体,所谓‘实体’的概念中,并无有延续性的、持久不变的物体存在,而是由片段片段的知觉和一连串刹那生灭的事物所形成的。我们的理智在综合的过程之中,把这些连串的刹那放在一起,就产生了一个完整的想像。这个想像只是一个假想的心识计量而已。

因此,有两种本体︰一种为究竟清净本体,由刹那刹那时间所组成,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没有固定的位置,也没有可知觉的性质;一种是经验上的本体,由客观的想像所组成,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由我们赋予了它一个固定的位置,以及可知觉的抽象性质。

然则一个静止的物质世界,和生存在这个世界中的常住不变的人格的幻觉,是怎样产生的呢?为了解释这个问题,佛陀曾经传布了十二因缘的教法,根据这个教法,那些个别的因素(法),虽然没有一种在空间上无处不在,在时间上永�琱�变的物质和使它们联结起来,然而它们之间是互有关系的。它们在时间上、空间上的显现,是受一个固定的因果律所支配的。这些短暂的因素的相续,并不是盲目偶然的过程,每一因素虽只显现一刹那,但它须依缘而起。它的生起必须依赖前一因素作为根源。因此,所谓存在就是相互依赖的存在。每一刹那生灭的实体,必须和其他的刹那相适应,才能有那一刹那的存在。它们之间并无谁生谁的因果关系,只有相互依赖的作用和连续的关系。并不是一件事物消灭了而产生另一事物,也不是一件事物的实质进入了另一事物,只是一个�痡`不断的逐渐变易而已。

简而言之,这就是佛陀的教理,根据这个教理就产生了‘无我’的教义。色法和心法被分析成为无穷的刹那因素之后,就必须要否定任何常住不变的本体。每一事物都是相续变易的,没有一件事物是有不变的本体的,人的身体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没有两个相续的时刻停留在同一状况中。‘无我’教义不仅适用于人类,并可适用于一切事物之中。就人类而言,其要点在于说明人是没有常住不变的灵魂的。

人完全是一个受生命的规律所支配的现象。如果在他之中有一个超现象的‘我’,可以超越这些规律,那么因果律就失掉意义了。世尊拿起一撮土说︰‘如果这点物质是常住不变的,永�琣s在的,那我就不必倡导清净生活以求解脱痛苦了。其他诸蕴,亦复如是。’他又说︰‘诸比丘,此身非“我”,若此身是“我”,则人可自主,不应有病苦等等。则人皆可说︰我身可如是,我身可不如是。受等诸蕴,亦复如是。’

佛陀把人分析成为五种不同的功能,即所谓五蕴,而驳斥了把五蕴中之任何一蕴当作是超现象的‘我’。《奥义书》说︰‘不要寻找所说的话是什么,但要知道能说者是谁;不要寻找所见的是什么,但要知道能见者是谁;不要管所作的是什么,但要知道能作者是谁。’但是佛陀却说︰‘没有作者,只有作;没有见者,只有见。’然而执着我见者却说︰当看见形色的时候,灵魂是见者,视觉是工具,见的过程就是眼光达到所见之物,然后以所见之印象交与灵魂。而佛教学者则根据互相依赖的缘起理论,驳斥了这个推论是假想的。有了知觉和知觉对象之后,二者之间才生起互相依赖的作用和关系。其中并无‘作者’,只有一种调和的关系而已。

五蕴并不是不变不灭的原素,凡是无常的也必然是无我的。然而这并不是说,佛教倡导死后身心都归灭亡。佛教除了无常无我的教义之外,还有业报的理论。业报就是身心行为延续的力量。一切有生命者,都是五蕴的聚合,�痡`在变易之中。但是这个变易决定于先行的条件或状况。漫长相续的生命就是一个向前演进的行程。人即使在现生中,也不是前后相同的,然而现生的存在总是过去行为的结果。人永远在变易中,死亡不过是一个较深刻的变易而已。人自己的行为决定其所受的新身体,以适合其所处之新环境。在此新环境中,他过去的意志和思想又决定其新心识。新生命最初的一刹那,称之为‘识’,识的前身即是‘业’,业即是前生的力量。这些业通过识,在新生命中继续延持下去。佛经中推述轮回再生说︰‘再生之人,既非原来的人,又非另外一人。’(Na ca so na ca an~n~o)就原有的身体而言,他已非原来的人,就业力延续而言,他亦非另外一人。

在现象世界中,每一刹那都有其自身完整的因缘,它才能存在。本体的实质是由运动所组成的,有时我们认为这个运动终止了,实际上是出现了一个特别显著,或者性质不同的刹那而已,运动本身并未终止。平时我们忽略了毫无间断的变易,只有当它在我们的思想行为上引起一个新印象的时候,我们才注意到它。用泥土制造成一个水瓶,这水瓶又被打破成为碎片,都是出现了不同的性质,亦即在不间断的变易过程中,出现了特别显著的刹那。在每一事物和每一现象中,除了显而易见的变易外,还有一种没有始点,永不中断的�痡`变易,这就是一个继续流动,超越人智的究竟实体。如果说一件事物所有过去存在的刹那全是一样的,那就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差别。生命是运动的,整个世界及其中一切,都如电影相续映现一般。根据佛教教义,轮回再生就是行为的延续。

关于无我教义还有另外一点值得考虑。有人认为无我教义抵消了道德上的责任,解除了因果业报之说,因而动摇了社会道德的基础。关于这一点,已经有许多论释家讨论过了。迦摩施那(Kamalsila)论师说︰
‘否认真我的存在,先前的行为可以引起继起的后果,这二者之间并无矛盾。前灭后起的刹那中没有丝毫真实性存在,佛说︰“有行为即有果报,但刹那生灭的因素中并无作者,只有因素的相继生起。”在这相继生起中,有某种因素存在,就必然有另外某种因素相继出现。这是一个必然的事情。缠缚与解脱并非被缚者和解脱者的本来性质。无明生死的因素产生了现象生命,即是缠缚。这些因素消灭以后,随之而起的境界即是解脱。’

另外还有一个关于‘自由意志’的问题,有人问︰如果一切事物的生起没有一个‘神我’作为起因,都是依缘而起,那么有没有‘自由意志’呢?据说佛陀之所以倡导十二因缘,就是为了维护自由意志,反对决定论的学说。佛陀曾特别提出他同时代的人末伽黎瞿舍那(Makkhali Gosa^la)的学说作为批判的对象。瞿舍那主张一切事物都是预先决定了的,不能加以改变的宿命论学说。

佛陀认为这是一种最有毒害的学说。佛陀宣称自己为‘自由行为的拥护者’。善恶行为必有果报,这个规律称为因果律。一定要由意志力所产生的行为,才能引起其必然的后果。佛说︰‘意志就是业’。所谓自由意志,就是强烈的意志。佛教的自由意志,是在因果律范围之内的自由,并不侵犯十二因缘的教义。

一定要消除了‘我见’这样一个重大的错误见解之后,才能进入究竟解脱之道。证得究竟解脱之后,业力和识以及意识活动,才能全部消逝。在究竟解脱的境界中,所有痛苦都息灭了。痛苦的止息就是积极的快乐。涅槃与生死相对,它是常住的快乐的,也是无我的。涅槃是绝对寂静的境界,其中没有生死,然而不是断灭,否则就和虚空一样了。虚空也是常住无我的,但是其中没有快乐。佛教的解脱就是脱离生死证得涅槃。

无我真义为最难理解的真理。在我们的思想习惯中,认为物质常住的见解已牢不可破,以致我们不愿承认纯粹变易之说。必须要证得阿罗汉果,才能消除虚妄的我见。我们凡夫偶而误入迷途是不足怪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所能希望的,只是用我们的理智力来领悟这个教义而已。我们不能证知,就是因为我们有执着。一旦我们破除了无明执着,获得了般若,我们就可以如实证知这个教义了。对于没有羊群的牧童,喊狼的声音吓不倒他,对于没有执着的人,无我就是至上的解脱。

佛陀的教义在各方面是独特无二的。尤其是无我教义最为出色。他不仅驳斥了‘我’和‘永�琲�质’的存在,而且宣揭了一个解脱之道,凡有大精进者皆能证得此道。所谓解脱者并不在于永�琝�乐的天堂中,而须向日常生活的体验中寻求。就这一点而言,佛陀是世界最突出的一位导师,他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宗教改革家,而且是一位最伟大的思想革新者。

无我教义及其基础十二因缘法,可以说是印度思想所开的最美丽灿烂的一朵花。





michaelwan


Posted -
2005/4/26 下午 06:16:36

michaelwan


Posted -
2005/4/26 下午 06:17:16

祝你平安mitrophanes仁兄
相信你是位 有心人,你对宗教的热却和研究也令我敬佩。我本身是位相信耶稣降生为人的三位一体之神的信仰者,我本人没有高深的学历,属小康之家长大,这小领洗归依教会,我在成长的岁月中,和一般的凡夫俗子无疑,对宗教没有特别热诚,总觉的宗教会有约束,后来现实生活中,种种的过程和体验,让我领悟到天主的伟大。佛学 我有试著了解佛陀他要带给人们的讯息,也许我太平凡了,阅读你所张贴的"无我"文章后,头痛兼眼花,说实在 佛学有它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圣神 在不同的时代都有给人类启发,由于地理位置和时空,演变成独立的宗教信仰,因为没有主导(耶稣)人间的崇拜就演变成以人为主的信仰(长者认为神所需要/喜欢的)。佛学有2千多年的历史,我相信它的一些教义对人也有些启示,如我听过"万物皆空","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佛是我 我是佛"...第三句我忘了是否是这麽说的,以上的道理对做人的精神层次是有帮助的,也很简单明了。再深入点的学说,若不是领悟力强的人,是无法理解的,更要专注研究了解学说的内容,经过时间观摩,也未必能明白。消耗的时间太长,那就无法 普世万民。古经(旧约)所预言的救世主∼耶稣。耶稣表明他就是要来的那一位,并说明神对人类无限的慈爱,耶稣本身是真理 生命 道路,他在父(神)内,父(神)在他内,耶稣(神)成为人的有型体,活在人中间引导,给人学习他的态度,己身作则。他的道理很简单,连小孩也懂,那就是个"爱"字。爱你所爱的﹔理所当然,爱你所恨的﹔除非由圣神感动光照,人性是办不到的。圣神 是耶稣升天后,给人类同在的神性。当圣神的光辉充满一个人时,人的喜悦和内心平安,都是世上不能给于的。当人不求时,圣神的恩赐又好像不在了,这说明人类若以神为生活中心,谦卑自己,在逆境受苦时,学习他(耶稣),并依靠相信他(神是爱,永生)。
除非你看见神 你才相信吗?要了解事情的真象,寻根究底有时是好的,但别钻牛角尖。我欣赏一些佛教友他对事情 对人性,处之泰然和不则作。虽然他们也许不认识耶稣,但他们的心地善良 也是神所喜悦的。
当我更进一步去了解 神对人类 爱的奥迹,并将基督的行为实习在 我的现实生活中,虽然我没有因为是耶稣的追随者,而万事如意,但我知道了生活的存在和意义。
还要说明一点,不是我自己的智慧,是天主的圣神在引导我。
不知道mitrophanes仁兄是否有用心去接触耶稣呢?他的道理会让你很容易了解,但,不代表这道理没有深度。
以上是我各人分享和愚见,不代表教会,希望主内的兄弟姐妹能给于纠正和分享

Ignatius


Posted -
2005/4/27 上午 08:31:52

mitrophanes是正教會的兄弟啊!

michaelwan


Posted -
2005/5/1 下午 11:03:18

Ignatius祝你平安
抱歉我的肤浅,正教会是什麽教会?是东正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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