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
(星期 四 )
常年期第十週
列王紀上 18:41-46
聖詠 65[64]:10,10-11,12-13
瑪竇福音 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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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認為「入教」是為自己增加煩惱,平添束縛,失去自由。但今天福音說明追隨基督的信仰生活,是更自由,更自主的生活。就以「殺人」為例,殺人可算是一個最終的「行動階段」。這行為是一連串累積對某人的憎惡惱恨等惡念的最終結果。就算沒有實際的殺人行動,光是這個惡念,或者起憎惡惱恨的心,已是應受裁判之時。耶穌要求祂的門徒的義德要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否則決進不了天國,道理就在於此。耶穌要求祂的門徒遵守愛的法律。遵守愛的誡命的人,只怕愛得不夠,那怕殺人之念?只因愛,只為愛,在愛中度日的人,完全不受「毋殺人」的誡命所約束。

除非人領悟法律背後的愛的真諦,不然,法律不能有效地阻止人的惡念,也未能提升人際間應有的互相尊重。除非以愛出發,以愛為目標,一切法律都是束縛,是使人活得不自由的限制。

「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今天的福音前歡呼,重申了基督的標準:天主創造人時,願意看到的彼此相愛與共融。



主,我們深信唯有活出你的愛,才能成為真正自由的基督徒。願你扶持我們,在你的愛內達於至善。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您,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您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基督徒不斷增強意識,
領會自己及團體都有責任
見證天主對人類的愛。

福傳意向
願亞洲國家尊崇宗教自由
這個基本人權。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