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是判官,還是慈父?哲學家說天主的慈悲和正義,是同一件事。因為天主簡單不過:祂混然永在,不容分割。這是課堂討論的好題材,但當天主自我啟示時,祂沒顯示法官的面孔,只有父親的貌容。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
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
因為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
而是為叫世界藉著祂而獲救。
(若 3:16-17)
天主這般親切地揭露自己,視祂為法官,是失禮,也是侮辱。雖然世人罪債累累,天主仍不願審判,只讓罪惡審判自己:「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若 3:18)。
但在最後審判的記述及默示錄當中,我們看到天主被描繪為判官。這是因為當時正遭受迫害的教會,無法完全擺脫舊約的「以眼還眼」的觀念。新約的重點,肯定是愛仇!
主啊!聖若望給我們說清楚了,你就是愛。請引領我們深入愛的堂奧,讓我們更能活現你深愛世人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