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控訴以民忘恩負義,祂請諸山大地陪審,祂是主控官,也是判官。上主控告以民沒有真正虔敬的精神,而只有外表敷衍的態度。以民敗訴了,應受處分,但這位判官與眾不同,祂不在意定以民的罪,亦沒有宣讀判詞,祂只願見到以民悔改,不想判罰他們。祂溫柔體恤地以警戒的說話結束了這場訴訟:
人啊!已通知了你,甚麼是善,
上主要求於你的是甚麼?
無非就是履行正義,
愛好慈善,
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
(米6:8)
換句話說,天主望我們同祂在愛中結合,在愛中事奉。所以,當經師和法利塞人要求一個與主結合的徵兆時,耶穌著他們跟先知學習,如約納的教導,決志定改。懺悔定改就是願意去變:願意履行正義,愛好慈善,虛心與天主來往。
主耶穌,你召叫我們在愛中回應天主的愛,求你幫助我們鼓起勇氣,以痛悔的心重新定志,再次依靠你的恩寵,脫離罪惡的誘惑,走光明正大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