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祂的門徒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換言之,耶穌命祂的門徒愛所有的人。為甚麼要出命呢?愛不是自然的流露,是很真摯的嗎?
耶穌出命,因為「我們在天之父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要做天父的子女,就當如同天父那樣去愛。「愛」是我們存在的定律。耶穌的命令,實質是要我們活出我們存在的真正意義和價值 ─ 我們是天主的子女,而天主是愛。
「仇人」與「迫害」我們的人,通常都是在我們身邊的人;使我們感到厭倦、苦惱的人,通常就是我們的家人、同僚、社交圈子的人,或鄰居。愛我們的仇人、愛那些迫害我們的人,並為他們祈禱,也就意味著我們要轉化自己,讓自己成為身邊的人的祝福。
我們在天之父,願我們都可以像祢那樣去愛所有的人,因為祢願意我們這樣。求祢教我們開放自己,慷慨大方地讓祢可以透過我們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