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每年都要繳納什一稅,以紀念他們的土地是天主所賜的。其次也是為司祭提供日常所需和為給聖殿供應祭品。不過,經師和法利塞人多注意外表而忽略實際情況,失卻了什一稅的本意。耶穌怒斥他們錯失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即何者應繳納,何者不應繳納);仁義(即在特殊情形下,應照顧窮苦,量事而為);信義(即沒有忠於盟約的條款)。
保祿在得撒洛尼前書,大吐苦水,辯護自己一向清廉辛勞;仿在為耶穌的責斥備下注腳。保祿申明他的講勸不是出於幻想,也不是出於不誠,也不是在欺詐。可見保祿與被耶穌斥為假善人的經師和法利塞人,相去甚遠。保祿只以天主為生活的目的。他從不用諂媚之辭,不託故貪婪,亦不為尋求自己的光榮。這一切有得撒洛尼人和天主為他作證。他只知給眾人傳福音,慈祥得像撫育孩子的母親。
上主,我的一切作為,你都完全知曉。這是超越我理智的奇事,也是我極感安慰的妙理,因為有你將我前後包圍,有你的手將我蔭庇,我不怕行差踏錯。我只管本著保祿的熱誠,和對你的完全依賴,安度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