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哉!」(路11:42, 43, 44, 46),似乎都是現代人的寫照。如果「天主要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羅 2:6),我的行為對別人又起著甚麼影響作用?法利塞人只著重物質上的奉獻而忽略了上主的正義,今日的我,亦可能過分追求物質生活上的舒適,而不知不覺地破壞了人與大自然的平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人與天主之間的關係。
人以為掌握到知識便能控制一切,一如昔日的法利塞人一般,要求榮耀。這無知使人忘卻了在許多事情上,人根本力有不逮。生與死便是一個例子。當大自然失去平衡後,人如何力挽狂瀾?地球生態已被破壞,又如何能回復原來一樣?
當我們失去了靈性的幅度,我們就如法利塞人,渾噩牢守法律條文,而不明其所以。我最容易犯的,是指責別人沒有愛心,沒有基督徒精神。但我卻忘了耶穌也沒有判斷罪婦(若8:3-11),那麼,我憑甚麼判斷他人呢?
天主,你是我們的磐石,我們的救星。教我們懂得常向你表示依靠,常在你面前吐露我們的心竅,因為唯有你是我們的真正避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