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
也必要與他一同受光榮。
(羅8:17)
保祿是在回應基督召我們背起十字架跟隨祂的召叫。耶穌的復活證明了默西亞必須要受苦,然後才能進入祂的光榮。人若因這論調而感不安,甚至心灰意冷也屬常情,因為無人想受肉身之苦。我們害怕染病,特別是身體備受磨難的重病。但耶穌從沒有將十字架等同肉身的痛苦。為大部分的我們來說,十字架實另有所指。在物慾主義膨脹的世界中,要信仰站得穩,需要成熟的品格、堅定的信德。所以十字架的含義更常指謂在人性層面中常存的希望,與及一顆恆常向天主開放的心。聖詠作者謂:「義人要在天主面前踴躍歡樂,他們也必在愉快之中加倍喜悅」。聖詠作者非宣示效忠天主的人,不用受苦。耶穌從沒有許下如此不實的諾言。神慰不在於全無痛苦或困難,而在於通過痛苦得到淨化,得進入光榮,實現進入復活的主耶穌基督的光榮中的許諾。
主耶穌,引我們更深入洞悉你在我們中,作了我們得光榮的希望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