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
(星期 一 )
常年期第二十五週
厄斯德拉上 1:1-6
聖詠 126 [125]:1-2,2-3,4-5,6
路加福音 8:16-18
怎樣利用《和平》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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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名人曾經說過:「人不做事便不會犯錯,但最錯的事便是不作任何事。」人不願意做事的原因,可能是怕失敗,但要不得的,還是不願意承擔責任。

人生活在世上,除了有公民的責任,還因著不同的身分,有不同的職責。身為基督徒,我們在接受洗禮的時候,亦接受了君王、司祭和先知的職務,有責任將天國的喜訊傳揚開去。天主賜給我們每人各種不同的恩寵,就是希望大家能各盡所能,各展所長,共同拓展天國的事業。

傳揚天國的喜訊並不是容易的事,但也絕不能是不做的原因。初時,我們的成績可能強差人意,但只要我們願意去做,天主自會賜給我們更多的恩寵,最終必能把任務完成。如果我們害怕承擔責任,將天主所賜予的才能隱藏埋沒,最終天主會把恩寵收回。這就是今天的福音所說:「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是的,點燈的目的是照亮別人。如果點了燈,又用器皿遮蓋,或放在床底下,那就失掉了原意。



主啊!請幫助我們善用你賞賜的才能,為天國臨現於世上而努力。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您,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您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受戰爭與恐怖暴力
蹂躪的國家,
能找到和解與和睦共處之道。

福傳意向
願身處其他宗教傳統的
中亞洲基督徒團體,
能透過積極的信仰見證,
把天國喜訊傳揚。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