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民自恃是天主的選民,有天主的約櫃在聖殿內,天主必與他們同在,無論他們的行為如何,上主必眷顧他們。他們守了上主的誡命,卻忽略了誡命的精神:他們祭獻上主,同時亦跟隨了外方的神祇、疏忽了對孤兒寡婦的照顧、輕待旅客、偷盜、兇殺、通姦……等,因此上主這樣說:
徹底改善你們的生活及行為,
在人與人之間行事公道。 (耶7:5)
上主今天亦是這樣對我說,不禁使我反省我究竟需要改善我的生活的哪些部分。領洗多年,不知不覺間訂了一套自以為是的行為模式。我自認勤於參與主日感恩祭、遵守誡命、加入善會為堂區服務、捐獻尚算慷慨……,然而這一切的外在行為,卻缺乏內心一分深度的信仰反省。參與主日感恩祭像是例行公事,不能不出席;參加善會工作,有時為博取他人的讚賞多過為天主而工作……,愛基督的心被外表的誘因埋葬了。
天主,求你賜予我們智慧,使我們能深切地反省我們的生活,使我們能真正改善我們的生活及行為,一天比一天更肖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好配稱為你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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