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否因為舊約的天主予人充滿威能、言出必行、嚴守盟約、賞善罰惡的形象而使以色列人一直奉行「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信念。有恩他們會報,有仇他們更加會報,認為這樣才算公義。耶肋米亞先知亦因此而向上主喊冤:「難道該以怨報德嗎?他們竟掘下陷阱來陷害我的性命!」(耶18:19)。聖詠作者亦本此,這樣禱告:「我將我的靈魂託於你的掌握,上主,忠實的天主,你必拯救我」(詠31:6) 。
葡萄園的比喻中,早被僱用的工人滿以為自己得到的工錢會比遲來的多,認為這樣才算「公平」。上主的公義實際與仁愛並行。沒有仁愛,看不到真正的公義;沒有公義,看不到仁愛的價值。
我們與上主的關係,實際上很不公平:祂以無限仁慈眷顧我們,我們卻和祂斤斤計較。即使有人做到以愛還愛,人的薄弱卻又可如何與天主的深厚等同?
上主,我們虧欠你的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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