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
(星期 二 )
常年期第二十三週
格林多前書 6:1-11
聖詠 149:1-2,3-4,5-6,9
路加福音 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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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西方或東方社會都愈來愈多人喜歡上法庭打官司。連微不足道的事,甚至只因意外而發生的事,都成了法律上的訴訟。保祿正是因為格城的信友彼此對簿公堂而疾言厲色。最教人難堪的是他們竟在羅馬人的法庭上互相指控。保祿既是個熱血沸騰的基督徒,又是個熱心的猶太人,見基督徒「在無信仰的人面前」提控,當然加倍難耐。身為猶太人,保祿不能忍受外邦人的法官去裁決屬於天主的選民,因為只有天主是「審判全地的主」(創18:25;參詠94:2)。「的確,救援不從東方來,也不從西方來,救援不從曠野來,也不從山嶺來。因為惟獨天主是審判大主」(詠75:7-8)。

曾有人要求耶穌幫他與他的兄弟分家產。耶穌拒絕這人說:「誰立了我做你們的判官?」(路12:13-14)。當然,法律是為著社會的好處而立的,但我們可以將耶穌的說話引申,以正保祿的教誨:因「一些小事」而訴諸法律,非基督徒所為,因為當中缺少了愛。



主,賜我在一切事情上都能踐行愛的誡命,落實愛德的精神。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您,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您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老人被譽為是領導社會靈性
與人性生命成長的資產。

福傳意向
願發展非洲教會團體的仝工,
情如手足,摯誠合作。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