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試解釋災難,如發生在數月前的海嘯,人很容易聯想起是「天主的懲治」。遇到難以理解之事情,這種反應似乎是人之常情。甚至善人和信主的人有時都會以報應、天主發義怒、天主懲罰的角度來看天主。的確,聖經也用此等人性字眼、人性情緒來描述天主與「心硬」的子民之間的關係。當然天主的確是亦將會是我們的「判官」,但我們對「判官」的理解,有幾大程度被未盡完善的世界觀、自以為公義的司法制度所影響?就算法律專家,又會著意分辨世間的法律與創造者天主的法律嗎?也許是人的罪惡感,管它是否合情合理,都會使人對天主作判官的圖象產生恐懼。
若望福音記載耶穌述說的天主圖象截然不同,尤其在最後晚餐的寄語,即由今天開始至五旬節期間多台彌撒的福音讀經。在今天我們就聽到耶穌說:「我來不是為審判世界,乃是為拯救世界」。每當耶穌談及父、父的話和旨意,祂全都在指信德、信賴和戰勝黑暗的光明。祂說:「我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我所說的話,要在末日審判」。所以,審判就是在天主賜給我們各種恩寵下,人們作出的選擇,選擇接受祂還是拒絕祂。
主耶穌,感謝你給我們啟示的天主父。求你加深我們對天父的認識,好軟化心腸,更熱愛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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