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愛天主,就是遵行他的誡命,
而他的誡命並不沉重。 (若一5:3)
聖奧思定曾問:「是愛使我們能遵守誡命?還是遵守誡命使我們能愛?」他又回答:「但是誰會懷疑是先有愛?因為那沒有愛的人,沒有任何理由會遵守誡命。」
愛與生命原是天主無條件的恩賜,天主先愛了我們,賞賜我們生命,召喚我們以愛去生活。天主的愛使我們的生命滿全。這愛能使人自由,使人從肉體、心靈、情緒及各種慾念的俘虜中,釋放出來。
天主派遣了自己的獨生子耶穌親自來到世界,為向我們顯示祂對我們的愛,並召喚我們也為了愛而存在而生活。主耶穌召選我們跟隨祂,以祂為榜樣具體地實現這份愛-----祂愛到極點,捨命在十字架上。單憑我們自己的力量,我們無法倣效耶穌這份愛;我們必須倚靠聖神的德能,才能存留並生活在愛內。只有天主的恩寵能提升我們的愛,並使愛止於至善,使我們的心靈開放,為他人作出忘我的犧牲和服務。
主啊!讓我們充盈這份愛,向世人「宣布上主恩慈之年」,在「今天應驗了」。亞肋路亞!亞肋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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