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讀經使我想起撒慕爾先知所說的「上主豈能喜歡全燔祭和犧牲,勝過聽從上主的命令?」(撒上15:22)。執筆之際,正是農曆新年期間,按中國人的傳統習俗,有不同的祭祀,包括還神、謝灶、祈福或求神問卜等,好在來年轉個運。我們基督徒都有謝恩及求恩感恩祭,為過去的一切感謝上主,也為來年祈求上主的恩典。
參與感恩祭,伴隨?餅酒奉上的,是我的甚麼?
原來最能取悅上主的禮品是義人的祭品,義人的祭獻就是遵守上主的法律及遠離邪惡的行為。誠然,在感恩祭中,我也應奉上我的生活行為作為祭禮。但當我檢視我的生活,我發覺我固然會遵守上主的誡命及遠離邪惡,但更多時候我卻縱情於個人慾望及陷於邪惡的誘惑。這使我所奉獻的禮品充滿瑕疵,雖然是對收取「禮物」的天主大為不敬,但上主並沒有嫌棄,反七倍甚至百倍地賞報。只因我曾「盡己力」。
天主,我願意以感恩作為奉獻的祭品,以施捨作為讚美祭。我不要空手到你的祭台前,但願我的生活行為能蒙你的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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