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讀經的開場白,正好反映保祿為人熱情,思辯敏捷。不過這性格又往往令其語意不清。保祿是否在說「法律與先知」──舊約,天主與以民所立的盟約──只不過是個抽象的層面,嚴守法律,敬畏天主的人,實際不能因此而成義?然而,保祿餘下所發揮的神學思想,完全反對了這狹隘的解說吧!他在想著兩種接近天主的途徑──由舊約引導的猶太教義式及沒有舊約薰陶的外邦人方式。兩者殊途同歸,都能與耶穌基督結合。而耶穌基督是任何接近天主的途徑的終極意義。猶太人走的,是舊約之路──舊約能引領他們到達天主及耶穌跟前。外邦人雖然沒有舊約引領,亦同蒙召叫接納耶穌基督是主。
畢竟,保祿是在呼籲人包容接納,實踐一種即使是自稱基督徒的,有時都未能實踐的包容與接納。
天父,我們既然都稱你為在天的大父,求你幫助我們明白,你以不同的方式,引領人接受你的恩寵與永生,並求你幫助我們學懂彼此接納與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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