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常年期第三十主日,距離本禮儀年(甲年)結束的日子不遠了。禮儀年也是生命週期的縮影,提醒人生命有始,亦有終,而世界也一樣,有始亦有終。
想到世界的終結,很自然令人想到默示錄預言的可怕景象,不得不令人對這位在末日再來審判世界的君王既敬且懼。然而,今天的讀經卻給人另一個圖象:一幅充滿人情味,充滿愛的形像。
在出谷紀中,上主要求選民善待外僑和孤寡貧窮的人;得撒洛尼前書中,保祿宗徒鼓勵信友以宗徒為榜樣,並熱切期待那位「救我們脫免那要來的震怒的耶穌」。這兩篇讀經啟示給人的,就是一個愛人的天主把人從困境中解救出來的救恩計劃。
耶穌對法律的綜合則展現這一幅圖象的另一面,就是人的回應。對猶太人(尤其是法利塞人)來說,法律就是得救的唯一途徑;而耶穌則指出,最大的誡命就是「愛的誡命」,以愛回應天主對人的愛,就是整個救恩計劃的圓滿。
末日的景象究竟是可怕,還是仍有溫情的存在,最後都是取決於人怎樣去回應天主的救恩計劃。
基督,求你使愛的誡命在我們生命中發光發熱,讓我們在生活中為你的愛作證,使溫情常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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