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倆吵了架。兩日後,丈夫決定結束冷戰,上班前輕吻太太,說了聲「我愛你!」。剎那間,太太不知所措。怎麼?你還未認錯,這麼輕易就想言和嗎?我還沒打算原諒你啊!幸好,我沒如常地答一句「我也愛你」。
原來「愛」不能堅持自己的「對」,只得接納對方的「錯」。伯多祿三次否認了耶穌,但耶穌不能執著,因為,祂早已預知伯多祿的軟弱,早已原諒了他,早已甘心情願為這位朋友捨掉性命。因為,耶穌早已愛了伯多祿。
耶穌三次問伯多祿「你愛我嗎?」,其實是要三次向他表明:「伯多祿,我愛你!」耶穌沒有過失需要伯多祿包容,但若他愛耶穌,他只得忘卻自己,因為,耶穌警告:「別人要給你束上腰,帶你往你不願意去的地方去」,至死不渝(若21:18)。在愛之中,沒有「我」,只有「我們」或者「你」。
另一位宗徒保祿,因宣講在十字架上死的耶穌而被捕。負責的外邦官員當然摸不著頭腦,因為保祿講的不是理智可以明白的邏輯,而是他對「還活著」的耶穌的愛(參宗25:19)。為了這份愛,最終他也甘願奉上自己的性命,以愛還愛。
主!求你賜我勇氣和力量,說一聲「主!我也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