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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的意念來自希伯來文「Shalom」(平安)一詞。正如猶太人慣常以「Shalom」彼此問候,《和平》月刊祝福大家平安並邀請大家祈禱。祈禱的基礎就是死而復活的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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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 七月《和平》
祈禱與服務
意向一
總祈禱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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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所有公民,無論個人或團體,擁有能力去積極參與公益生活及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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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為了更確切地界定履行公義和實踐仁愛使徒工作兩者的關係,需考慮兩個基本情況:
1. 謀求社會和國家的公義秩序是政治的主要責任。一個國家如果不按正義治理,就只是個強大的竊盜集團,正如奧思定所說:「離棄了正義的王國,除了成為強盜集團,那是甚麼呢?」(《天主之城》)。基督信仰的基本原則就是將凱撒的歸於凱撒,天主的歸於天主(參閱瑪22:21),也就是說,國家和教會應區分開來,或如梵二大公會議所說:俗世領域的獨立性(《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36)。國家不應強制人民接受宗教,但應確保宗教自由,及各宗教信徒之間和睦共處。教會是信仰基督之社會性表達,是以信仰為基礎組成的團體,有其獨立性,國家應予以尊重。國家和教會是兩個不同的範疇,但總是相互關聯的。
正義是一切的政治目的,所以也是固有的準繩。政治不僅僅是一個確立公共秩序的機制:其根源與目標都是以正義為基礎,而正義的本質與倫理有關。因此,國家無可避免地要面對這個問題:就是如何在此時此地實現正義。但是這個問題預先假定了一個更徹底的問題:正義是甚麼?那是一個有關實踐理性的問題,但為使理性能正確地運作,必須不斷地淨化,因為它永遠不能排除這個危險,即由於特殊利益和權力的誘惑而造成倫理上的盲目。
在此,政治與信仰相遇。毫無疑問,信仰的特殊本質就是與生活之天主的一種相遇,這相遇開闢新視野,超越理智本有的範圍。同時也是淨化理智的一種力量。以天主的觀點出發,信仰使理智擺脫盲點,因此能幫助理智健全發展。信仰促使理智更能善盡其職,更能看清它本有的對象。這就是教會之社會教導的定位:它無意賦予教會凌駕於國家之上的權力,更無企圖把那些屬於信仰本身的思想模式與行為規範,強加給沒有信仰的人士。僅希望有助於理智的淨化,並促使凡是正當、合理的,在此時此地都能被承認,而付諸實行。
教會的社會教導以理性和自然律作基礎來立論,也就是說,它所根據的都符合人的本性。教會知道她沒有要求政治生活奉行此一教導的責任,更確切地說,教會希望幫助培育政治良知,促使人更領悟到正義的真正要求,並常準備好實踐此要求,即使這樣作可能與個人的利害關係相衝突。這意謂著建構社會和國家的正義秩序是每一個人應負的基本責任,而且每個世代都應重新予以正視。這既是一項政治性的任務,便不能是教會直接擔負的責任。然而,由於它同時是人類的首要任務,教會有責任提供自己獨特的貢獻,即藉著理智的淨化及倫理的培育,使世人能理解正義的要求,並能在政治上具體實行。
教會不能、也不該為盡可能實現一個正義的社會,而挺身參與政治性的抗爭。教會不能、也不該代替國家。但亦不能、也不該在奮力爭取正義的事情上,將自己置身事外。她應該藉著提昇理性之道而置身其中,並且應該喚醒人們精神的力量,無此,正義不能發展,亦不能伸張,因為正義常要求犧牲。正義的社會不能由教會來實現,而應該由政治予以達成。然而,致力開啟人的心志,熱心參與公益事業,將正義伸張,教會是責無旁貸的。
2. 愛---caritas---是必要的,即使在最正義的社會中亦然。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正義秩序能取代仁愛服務。誰試圖忽視愛,就是走向忽視人之為人的事實。總會有痛苦需要得到安慰和幫助,總會有孤獨,總會有物質匱乏而需要以愛近人的具體方式予以援助的情形。一個國家企圖提供一切,包辦一切,最終只會成為一個墨守成規的官僚架構,無法保證能給予受苦的人──每個人──最根本的需要:愛與關懷。我們不需要一個管制一切、控制一切的國家,而是根據補充(輔助)的原則,慷慨地承認、支持那發自各種社會力量的主動創新,並以自發性的態度去接近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教會是這些活躍的力量之一:她因基督之神所激發的愛而活力充沛。這份愛不止在於提供物質援助,更關懷照顧靈魂,這往住比物質的支援更切合需要。聲言單靠社會組織就可把慈善工作做好,隱藏著唯物論:誤以為人「只靠餅生活」(瑪4:4; 參閱申8:3)的觀念,貶低人的身分,最終必導致忽視人之所以為人的特性。
[29] 現在我們可更精確地在教會的生活中,確定二者的關係,即投身建立國家和社會之正義秩序,與從事仁愛工作之間的關係。我們已看到,建立正義的結構不是教會直接的責任,而屬於政治的範圍,亦即屬於運用理智的範圍。在此,教會的任務是間接的,由於其貢獻在於淨化理智,重振道德的力量,缺少這些,既不能建立一個正義的結構,也不能使結構持久運作。
建立社會的正義秩序本來是平信徒的直接責任。他們既是國家的公民,每個人都蒙召參與公共事務。所以,他們不能放棄參與「經濟、社會、立法、行政及文化等各種形式的活動,冀發揮基要作用並透過憲制促進公共福祉」(若望保祿二世《平信徒勸諭》)。所以,平信徒的使命是尊重社會法制的獨立性,並依據個別的能力與其他公民合作,善盡己責去配合、兼容,正確地活出在社會的角色。儘管教會的仁愛表達總不能與國家的措施混淆,然而,這仁愛仍舊要活化平信徒的整個生活,因而,也包括政治活動在內,使它成為「社會的仁愛」工作(《天主教教理》1939)。
另一方面,教會的仁愛組織構成其本有的事業,是其天賦的一項職責,在這事上,教會並不是從旁協助,而是作為直接的負責主體,行其份內之事。教會從來不可以不實踐由信友組織的仁愛活動,另外,發自每個個別基督徒的仁愛,都必不可少,因為除了正義,人需要,且永遠需要愛。
本篤十六世
《天主是愛》通諭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個人和團體反省
- 為甚麼平信徒不可放棄參與為謀求「大眾利益」而有的多樣活動?
- 平信徒怎樣才能取得平衡過社會生活?
- 教宗在《天主是愛》通諭中的第二十九節,提及「社會的仁愛」。這包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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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二
福傳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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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所有基督徒意識到自己的使命義務,積極地協助在各民族中從事福傳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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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七日正式頒布的《教會傳 教工作法令》,給教會的使命帶來一股新的推動力;更清楚地解釋了投身使命、適時回應變幻的世界價值觀及如何面對現代福傳挑戰的神學基礎。教會嶄新地認識到固有的傳教使命,了解到她有權行動和任命。
基督派遣祂的門徒往普天下去傳揚福音(瑪28:18-20),我們除了遵從基督的訓示,也實在感覺到被派往第三個千年的男女跟前,使他們認識福音真理,踏足得救之路。我曾說了,我們沒選擇餘地,福傳是天主子民固有的召叫,是主耶穌基督親自授予的命令(見《在新世界中傳福音》,5)。向每一個人及全人類宣講和見證福音,實在是基督徒首先能貢獻的服務。所有基督徒都被召,在生活崗位,切實地傳揚天主的愛。這愛在世界唯一的救主,耶穌基督身上已圓滿地彰顯出來。
《教會傳教工作法令》的頒布,及大家就此而作的充分反省,將教會使命的根源──由天主聖三的生命給全人類湧流的愛──更清楚地顯露。一切源自天父的心──祂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祂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3:16)。降生的奧蹟,使聖子成了聖父及男女之間至高無上的真正中保。天父以祂獨有的方式,在死而復活的那位之內,無微不至地愛了世上每一個人。
透過聖神活潑的推動,教會不斷將這神聖的愛通傳。的確,是聖神將信徒的生命改變,使他們由罪惡和死亡的枷鎖獲得釋放,見證天主的慈愛。天主希望全人類在聖子內合一,成為一個家庭(《天主是愛》)。
從一開始,基督徒就深明要不斷透過福傳工作跟尚未認識基督的人分享這豐厚的愛。近年,這意識變得更重要和迫切。正如我可敬的前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觀察到的:在現代向萬民傳揚福音的步伐似乎因人類文化、社會及宗教方面的變遷做成的困難而慢了下來。教會現被召去擁抱新挑戰,準備好與不同文化及宗教交談,與所有善心人士合作,締造人人和平共存的境界。向萬民傳福音的範圍遂也因而擴大了,不能受地理或法制所限;的確,天主子民的福傳活動不能只是為了非基督徒和偏遠地區的人,更當滲入每個社會和文化,及每一個人的心。
忠誠地履行這福傳命令需要耐性和遠見,勇氣和謙遜,聆聽天主及敏察「時代徵兆」。《教會傳教工作法令》顯示教會體會到若要讓「基督為人贏得的救贖,惠及普世」,須依賴基督的方法──死在十字架上。福傳活動「一定要走基督本人走過的路:一條貧窮與服務,侍奉與自我犧牲,死而後已的路。基督在死亡中戰勝了死亡……」(同上,5)。是的!教會被召只信賴耶穌去服務世人,並接受祂聖言的光照,效法祂為兄弟姊妹奉獻。教會鞠躬盡瘁,任憑措置,因為知道自己只是天主手中的工具,真正在工作的是主。
親愛的兄弟姊妹,感謝各位在這幾天裏所作的反省,令大家對現代福傳的內容和形式有了更深入的認識;更感謝大家就此對神學角色所作的反省。神學有系統地從不同角度闡釋教會的使命。
所有基督徒都參與出一分力,定會使福音宣講更全面、更有效。願福傳之星瑪利亞,幫助和堅定在世界各地福傳前?上工作的人。對此,我們怎能忘記(包括在現代)為福音而犧牲生命的人?願他們的犧牲帶來一個更能結出豐盛福傳果實的新春天。讓我們將所有在主的葡萄園裏做不同工作的人,交託給主,並為此祈禱。
懷著這份情意,我向在坐各位頒賜宗座遐福。願各位所愛的人,及所屬的團體一同得福。
本篤十六世
致慶祝《教會傳教工作法令》頒布四十週年的會眾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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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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