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以前,城中一位億萬富翁捐了十億港圓給一所大學,大學以其名冠上一間學院,遭該院部分學生和畢業生反對,鬧得滿城風雨。想善長一定不是味兒,也不知有否感到後悔。可惜這位富豪不是基督徒,不然按今天的經文行事,便可免生吵鬧。
耶穌在今天的福音清楚叫人「施捨時,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好使你的施捨隱而不露,你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瑪6:3-4)。世俗的虛名只能滿足個人一時的慾望,與天父的報答不能相比,因為祂的報答使人的靈性生命增長和成熟,得天國的永生。
密密實實的捐施奉獻仍是會打動人心的。當人們知道有人願意捐出巨款,讚歎之餘,也會得到多少激發,慷慨地在自己的範圍內捐輸。正如聖保祿宗徒所說:「……以致十分慷慨,致使人因此藉著我們而產生出感謝天主的心情」(格後9:11)。
主,祢曾說過:「你們的光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瑪5:16),請幫助我們緊記為善是為了祢,而不是為了自己的虛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