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只有短短五節,論點十分清晰。其中第十節的經文,引人入勝:「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尚可獲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人,決不能獲得赦免」。三位一體的天主,人子的地位不如聖神嗎?
個人直覺的解釋很簡單:耶穌自稱人子,啟示了祂對自己身分的認知,隱約透露了祂與聖父之間的特殊關係。祂再不只是人們心目中的師傅、智者、聖者或先知,而是「一位相似人子者」(達7:13)的默西亞。這樣,耶穌所說的便是謙虛話:「你干犯我,可獲得赦免」,遂與下一句的:「褻瀆聖神的人,決不能獲得赦免」,互不衝突。
當然,我們不能褻瀆聖神,但也絕不能干犯人子(耶穌)。這是不難領會的。
一般聖經注解認為冒犯聖神的人是明知故犯者,立意閉著眼睛不看真理,頑固地拒絕接受基督的訊息;更把顯然是好的作為說成是惡魔的作為。回顧歷史,錯過了人子(耶穌)的召叫,沒因而悔改的人,還有機會在聖神降臨(五旬節)之後歸依,成為基督徒。
主,求祢把聖神注入我們的心,使我們能堅定不移地向天國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