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好奇心很大,所以坊間喜歡揭人,尤其揭名人;揭私隱的小報和雜誌大行其道。如果耶穌活在今天,一定被傳媒跟蹤,要求徵兆和行奇蹟,如集結在耶穌身邊的群眾,「向祂要求一個自天而來的徵兆」(路11:16)。
本來要求徵兆作為證明和加強信心,沒有不妥。耶穌在公開生活期間,行了不少神蹟,很多人亦已相信了祂,有些人還決定跟隨左右。耶穌堅拒的,是為表演而行神蹟。祂知道,法利塞人和經師們的心已硬了(依6:10),不管再見到甚麼神蹟和證明,都不會相信祂(若12:37)。
面對不如意的境況,耶穌仍不言棄,再清楚告訴跟前的群眾一個有關祂自己身分的絕大徵兆:祂要從死者中復活。
耶穌本身就是徵兆,一個無可取代,不能比擬的徵兆。
主耶穌,教我們心無雜念,託庇於祢,安享在祢內一無所缺的平安喜樂。